李芸四川蓬溪人,监生出身,是中国清朝官员。李芸于嘉庆19年(1814年)上任台湾府经历,隶属于台湾道台湾府,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地方官员,官职品等则为正七品以下,该官职主要从事台湾府府内典簿奏章的收发与校注,也分掌章奏文书。

李芸旋于嘉庆21年(1816年)署台湾府淡水厅大甲溪巡检,成为中台湾重要的地方官员。

前任:
宋楘
台湾府经历
1814年上任
继任:
徐锷
前任:
'无'
大甲巡检
1816年上任
继任:
周承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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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台湾文献丛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