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Earl of China!歡迎加入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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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el 2007年7月31日 (二) 09:38 (UTC)回覆

請按這裏開始一個新的討論標題,謝謝。

謝謝 編輯

看得出你對蒙古歷史有幾分研究功力,蒙古征服花剌子模改修飾改寫的不錯,敬謝之。 —裕綸 2008年4月5日 (日) 09:38 (UTC)回覆

授予維基見習編輯(C)榮譽 編輯

恭喜!您現在已經符合維基見習編輯(C級)的最低要求;透過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謝您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貢獻。根據您的貢獻,現授予您維基見習編輯(C)榮譽。歡迎您繼續幫助改進維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Wikipedia:維基榮譽與獎勵申請與變更申請。

授予人:—J.Wong 2008年6月19日 (四) 03:43 (UTC)回覆

Thank you, J.Wong. I'm so appreciated to receiving the greeting from you!「Earl of China」2008年7月20日 12:26(ROC)

You are welcome. Hope you will continue for contributing to this Wikipedia.—J.Wong 2008年7月20日 (日) 09:03 (UTC)回覆

請不要刪改蔡英文的前任,謝謝! 編輯

尊敬的Earl of China先生,由於陳水扁的名義上的黨主席任期(黨章規定)實際上的黨主席任期不相同所以在蔡英文的前任同時加上陳水扁和謝長廷(代理),是為暸特別說明,謝謝!「Taiwan 2040」2008年6月27日 23:00(-5)(United States)

Excuse me, Taiwan 2040. That might be a mistake. Thx and please correct it.「Earl of China」2008年7月1日 12:26(ROC)

澳大利亞城市列表 編輯

您用的譯名來源是什麼?—Quarty 2008年7月28日 (一) 16:21 (UTC)回覆

People'd find it out easily if we could pronounce the name of cities much more properly. What do you reckon?「Earl of China」2008年7月30日 00:33(ROC)

沒有正確的譯名,只有有人使用的譯名。—Quarty 2008年8月3日 (日) 10:17 (UTC)回覆

You didn't answer the question. That's the problem.「Earl of China」2008年8月4日 00:27(ROC)


你好 編輯

有個Πrate的用戶惡意撤銷閣下對蔣經國的編輯。

warning 編輯

  請停止。如果您繼續破壞維基百科,您將會被封禁,暫時不能參與編輯維基百科。—RalfX2008年10月24日 (五) 16:27 (UTC)回覆

What's the warning for? 根據維基定義,破壞是指以降低維基百科全書質量為目的而「故意增刪或修改內容」的行為,例如把正常內容替換成猥褻的、誹謗的、或者其他不相關的內容。請問別人在我創立新條目後,內容隨即被移轉至其新音譯條目下,我將之修正,是破壞?Please watch the records really, really carefully.--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04 (UTC)回覆

驚訝 編輯

為什麼你不能先留意一下前一位編輯人如何不分青紅皂白就刪除的問題呢?你注意到細節了嗎?還是僅憑單方面的投訴就可以評判?另外我先編輯了賀維灣這個條例,豈料也可以被另立新條目赫維灣,然後全文被轉入後者?注意,這種同樣的問題始終在發生!我已經注意到有些人全以中國大陸的音譯而隨意移轉前人所創的條目至他們所認定的新音譯條目。但這樣一來是尊重我們的著作權嗎?--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7:47 (UTC)回覆

Re:地理譯名 編輯

遇此情形,應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請其他維基人協調,或有足夠理據下在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提出申請。

剪貼內容複製到另一頁面會被視為破壞

被請求保護的條目是以移動方式更名的,如果該移動不適當,請向當事者討論。若頁面無法移動則至上述專頁提出申請。另外,您於考文垂的修改沒有依據支持,已予回退。—RalfX2008年10月24日 (五) 18:10 (UTC)回覆

謝謝君的回應。但是我已經先被你警告,而且對方所篡改的條目則普遍受到保護。如此令人費解對方為什麼不尊重維基編輯原則,並且隨意刪除前人編輯時所留下的記錄以至於其新音譯條目符合先來先到的樣子。--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8:34 (UTC)回覆

回︰求教 編輯

抱歉,遲了那麼多回應。乍看過赫維灣的歷史,大概知道發生什麼事。其實您要明白維基百科中並沒有什麼着作權,但大家在譯名問題上,都有「先到先得」的共識。所以這個問題應該不難解決,建議您先與對方溝通一下。不果,歡迎再找本人。—J.Wo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02:24 (UTC)回覆

我相信是這裏。—J.Wo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08:36 (UTC)回覆
閣下可於這頁申請。—J.Wo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09 (UTC)回覆
我想你可以向歡迎我的維基人 User:Wing尋求協助。-- Samuel  對話  記錄  2008年10月26日 (日) 14:05 (UTC)回覆

授予維基助理編輯(A)榮譽 編輯

恭喜!您現在已經符合維基助理編輯(A級)的最低要求;透過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謝您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貢獻。根據您的貢獻,現授予您維基助理編輯(A)榮譽。歡迎您繼續幫助改進維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Wikipedia:維基榮譽與獎勵申請與變更申請。

授予人:—J.Wo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36 (UTC)回覆

Thank you very much, J.Wong. I felt so honored and being encouraged to be promoted! --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53 (UTC)回覆

譯名 編輯

請注意,您建立的譚沃思 (澳大利亞)立斯摩爾 (新南威爾斯州)賀維灣等條目,都無法提出有根據的名稱來源,根據維基的規則,若您提不出有效的來源,則任何人皆可移動到有根據的名稱,先到先得的原則只適用於有效的名稱。—Iokseng留言2008年10月26日 (日) 13:07 (UTC)回覆

所以您所認同的音譯及根據之原則乃出於中國大陸現行採用、但尚不普及的音譯;同一事證同樣於台灣發生,您如何證明破壞的行動符合禮儀?--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3:12 (UTC)回覆
譯名有根據與否其實很容易查詢,使用各家搜尋引擎查一查,或翻一翻個家百科全書,或找一找權威機構所使用的名稱。況且地名並非人名,自行翻譯應該不甚恰當吧—Iokseng留言2008年10月26日 (日) 13:16 (UTC)回覆
敝人相信所編輯的新條目有根據,而您卻否定之。如此尚不包括您在維基百科於瑞福利納 (新南威爾斯州)等處不尊重簡繁互換、直接翻為簡化字的行動。像這樣包括剪貼別人的編輯內容,卻指控別人在破壞的堅持,您要持續到何時?--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3:25 (UTC)回覆
我根據維基規則做出的移動,何謂破壞?剪貼才是維基所不允許的。至於瑞福利納 (新南威尔士州),請確認您真的有看出簡繁體字的差異再說吧。—Iokseng留言2008年10月26日 (日) 13:33 (UTC)回覆
您沒有根據規則。您是依據自己所相信的,剪貼敝人的內容。納和「纳」您看不出來?此非您云什麼什麼「再說吧」能閃避的問題--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3:38 (UTC)回覆
補充一下,我並非指「瑞福利納」有問題,而是「新南威尔士州」,您沒看出此問題嗎?當然,如果您不喜歡我將它移動到簡體字的名稱,您可以將之「移動」到繁體字名稱,但請您不要再「剪貼」了。—Iokseng留言2008年10月26日 (日) 13:46 (UTC)回覆
你要看記錄,「剪貼」所有內容的是User:Iokseng。我在澳大利亞得到許多當地人的協助,如今在維基,希望將澳大利亞介紹給讀者,但隨後看到自己所編輯的音譯條目被移轉,這種觀感可想而知。我希望和你是不同人,因為閱覽您編修的記錄和成果已令敝人十分感到尊敬。--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3:57 (UTC)回覆
其實我比較在意的是譯名是否有根據,我完全不想與任何人在編輯上有衝突,大家在維基都是貢獻自己所學,已經是很難得的事了,而維基的特性又是很注重資料來源,希望您能了解我並不針對任何人。至於譯名,我還是希望您在訂定標題時能夠提供有效的譯名來源,不然,就算我不移動,也會有其他人移動的。—Iokseng留言2008年10月26日 (日) 14:12 (UTC)回覆
音譯會有根據,但譯時循例不一定相同,這就需要大家對先到先得原則的尊重和對新條目的保護。我仍然希望譚沃思 (澳大利亞)立斯摩爾 (新南威爾斯州)恢復最初音譯和編輯內容。連日來有這段歷程也是挺好的。對於圖文巴圖翁巴的顧慮在哪裏我會進行說明,也希望您能進一步瞭解和認同。--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08 (UTC)回覆
圖文巴:香港人唸起來是Too-man-ba。如同英文字典Longman,港人音譯「朗文」。在澳大利亞,Too-woom-ba中woom的唸法,重音放在woom。出於通用和重音的考慮,敝人才會推薦圖翁巴。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21 (UTC)回覆
翁(weng),o音多於文(wen)裏的n音。這是敝人對漢語的考量。--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34 (UTC)回覆

封禁 編輯

您好,閣下被封的理由是不正確編輯頁面,而且是屢勸不改。上面的用戶已經說得很清楚,若要更改條目的名稱,是按條目上方的「移動」按鈕。如果不能移動或者譯名有爭議性的條目,應向管理員提出請求,而不是強行不停移動又或者剪貼條目。希望您今後注意遵守規範,謝謝。—瓜皮仔Canton 2008年10月26日 (日) 19:32 (UTC)回覆

條目由我先音譯、內容由我先編輯,在完成以後,被移轉到新音譯條目裏;一旦後來者不同意音譯,即推說這「有爭議」,接着內容就可以被移動到自己認同的音譯裏。這問題很大。--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0:34 (UTC)回覆
麻煩閣下仔細查看塔姆沃思_(澳大利亞)的編輯歷史,用戶User:Iokseng是循合理途徑進行移動,您的編輯記錄也包含在裏面。或者假設Iokseng的移動是錯誤的,您應該做的,是把條目移動到正確的名稱上,然後申請把原重定向刪除。如果該地名有幾個譯法,按規則,您擁有先到先得的權利(不過前提是您的條目譯名不是原創),其他的譯名可以設置為重定向。—瓜皮仔Canton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18 (UTC)回覆
謝謝您不吝指導。辛苦了!--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25 (UTC)回覆
不客氣。關於Tamworth的譯名,根據我在Google查詢到的資料,譚沃思只有3項搜尋結果,而且有2項是維基的內容,由此可以判斷,「譚沃思」是原創譯名,不符合維基百科的Wikipedia:命名常規,故其他維基人是有權將其移動至更具廣泛性的譯名中去,而原重定向(「譚沃思」)應該被刪除。—瓜皮仔Canton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40 (UTC)回覆
Tamworth有三個音節,「塔姆沃思」變四個。tam為單音,塔姆變兩音。我在Google搜尋結果同君;其他音譯文字雖不一致,但同用三音節的多。出於對原音的考量和音譯,我推薦「譚沃思」,保留「塔姆沃思」重定向會比較慎重。此外我能書寫簡化字,如果您type簡化字比較方便,讀簡化字我也很歡迎。--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2:02 (UTC)回覆
閣下所言不無道理,不過也請您明白一點: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譯名不應該由維基人自創。—瓜皮仔Canton 2008年10月28日 (二) 08:23 (UTC)回覆

孫傳芳 編輯

感謝您的厚愛,希望大家一同精進! Qqqyyy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05:36 (UTC)回覆

我對蔣中正的條目只是做修飾語句,並非破壞,請勿任意撤銷,謝謝

Earl of China 你好 編輯

蔣中正中華民國的條目經常遭到台獨份子和偏激意識形態份子的篡改及破壞,希望您能夠多多注意和控管,謝謝你59.105.23.24 (留言) 2009年3月28日 (六) 10:58 (UTC)回覆

謝謝留言;只是我們都了解百科是提供給一般人來參考的資料之一,縱使它有其影響力,但不會是個萬無一失的線上資料。為了維護「維基百科」在各家的信譽及可參考性,有些言論其實反映着不同地域、不同背景、不同時代、不同社會所保有的觀點。例如許多人喜歡將蔣「中正」改為蔣「介石」,但是很少人將毛「澤東」改成毛「潤之」就是其中一個例子。這裏面所帶有的涵義微觀之下,有其特殊政治意義。但是必要嗎?我還是比較支持從學術觀點來豐富內容和文字精要。當然,沒有需要的破壞和有意的篡改則需要論點持平的人來一起把關。謝謝你

re:請教 編輯

條目是在3月26日被掛上非中文的模板,模板昨天自行提刪。我已經把頁面恢復。 --Advisory 2009年4月10日 (五) 08:20 (UTC)回覆

回: 請問 編輯

對不起,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23:08 (UTC)回覆

移動條目 編輯

您好。您完全可以利用移動功能去把條目移動到新頁面,而不是直接粘貼條目內容手動移動條目。還請您注意,謝謝。-Advisory 2009年4月15日 (三) 04:40 (UTC)回覆

頁面上方有個移動的按鈕,把您需要移動到新頁面名稱填上就完成了。若輸入的新頁面已經存在則無法移動,這時可以在wikipedia:移動請求提出。--Advisory 2009年4月15日 (三) 04:49 (UTC)回覆

Template:Universities in Taiwan 編輯

類似的模板已經提案刪除過了,詳見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9月20日#Template:臺灣各所大學。所以根據維基百科:快速刪除的標準,您創建的東西將會提報快速刪除。 --Koika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14:10 (UTC)回覆

關於 中華民國 首都 的再次討論 編輯

現在達成了最新共識,請發表意見暫時共識Huang Sir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4:18 (UTC)回覆

如果我所寫的我自認有玩笑性質或搞笑性質的白話文字傷害了閣下,在這裏賠禮了,誠邀您參加走向共識的接續討論

模板:Universities in Taiwan 編輯

有關此模板的存廢討論至今日為止本已開放一星期,是時候判斷是否應該把之刪除。當然,如果單看票數,刪除和保留比是差不多的,可為未有共識。不過,再看詳細討論內容後,本人希望把模板保留,但刪除一方我們不能無視,我強烈建議分拆模板。本人會押後執行保留,期待您的回覆。—J.Wong 2009年5月6日 (三) 02:48 (UTC)回覆

模板既然是由閣下創建,本人建議閣下自行分拆該模板,而毋用於待討論達成共識。始終爭議是在於保留與否而非分拆與否,更非如何分拆。既然現時共識為保留,本人以為已達成當初開展該討論的目的。如此,本人建議閣下把分拆準則列於討論當中。如有用戶有興趣即他(們)主動回應您,則請閣下主動與他們接洽,繼續於用戶討論頁討論,否則本人以為無須再久等所謂的共識,以免最終費時失事。—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05:58 (UTC)回覆
另外,雖然本人會繼續監察該模板分拆的流程以及進度,仍希望閣下於分拆完成後,至本人討論頁留言通知本人,屆時本人會考慮是否要刪除此模板。—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07:53 (UTC)回覆

關於分割模板一事,本人對分拆的方法並無任何意見。我認為不論是以地區分拆或是以功能分拆,都是一個好的分拆方式。如果最後真的沒有其他意見的話,我看可能要你自己作主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9:25 (UTC)回覆

本人已把模板移至Template: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敬謝回覆。如有問題,請通知本人。—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11:03 (UTC)回覆

你是該模板的原作者及主要貢獻者,雖然我在刪除投票投了保留,只要你有更好的建議,包括分拆建議,原則上我都會支持。—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5:57 (UTC)回覆

不要客氣。由於原模板在移動後未有立即修改鍵入頁面內的條目,導致那些條目不能顯示該模板,我暫時為原模板建立重定向[1],你或其他人修改完所有條目後可以請管理員刪去重定向。—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6:18 (UTC)回覆
客氣了。把模板分拆為私立及國立兩類不失為折衷辦法,另一方面我認為目前模板內的條目名稱已經符合精簡原則,只是若無特別理由我似終建議優先使用全稱。這個相對來說是小問題,我只提出自己的想法,你及其他人可以根據需要決定是否採納。—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5日 (五) 15:40 (UTC)回覆
噢…在移動時,我忘了弄鏈入…抱歉。原模板的歷史已完全移至Template: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所以沒有刪除的必要了。反而現在要處理原模板的鏈入,不過要分做國立和私立,用程序就比較困難了。—J.Wong 2009年5月15日 (五) 06:53 (UTC)回覆
我只是剛巧留意到,也奇怪為何你移動模板名稱沒有自動建立原名稱的重定向呢?—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5日 (五) 15:45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內的大學名稱都是「國立xx大學」而不是「中華民國國立xx大學」或者「台灣國立xx大學」,就是說使用全稱「國立xx大學」已經有足夠的精簡度,反而使用「x大」則過於精簡。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舉例,我傾向在模板內使用[[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或[[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暨南國際大學]],不傾向使用[[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暨大]]。我只是提出自己想法,你們可按實際情況決定最佳展示方式。—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27日 (三) 05:57 (UTC)回覆

Re: 有關中華民國首都討論 編輯

您好,謝謝您的提醒。我覺得這時候「全保護」也好,可以讓大家冷靜一下,也可減緩討論頁成長速度。雖然從制憲史實來看,中華民國首都就是中央政府所在地(目前為台北市),而且也有很多官方資料可供查證。但可惜的是,的確仍有一些官方資料與公務員觀念並未全然更新,以致於被對方緊抓住不放。雖然當中有些並不符合維基可供查證的條件;有些則是詞語不清,均不足以作為足夠說服力的反證。但依我目前對於對手的了解,如果不能讓他們心服口服,是沒有辦法達成共識的。

因此,我覺得不妨趁這段時間推動一些事情,包括:

  1. 連絡內政部負責回函的人員,提醒他們要依法解釋首都問題;
  2. 連絡教育部負責線上電子典的人員,提醒他們儘快更新相關詞語釋義內容。
  3. 尋找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實錄》有關定都討論的原文,說不定可以找到有價值的新證據;

不知您有沒有比較好的想法?

至於備份之事,等我在共識討論區作個階段性結論後,我會處理的。—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7:34 (UTC)—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7:46 (UTC)回覆

另外,建議暫時不要再與對方辯論,意義不大。—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7:38 (UTC)回覆

您指的是Talk:中華民國#修改請求嗎?我認為這只是臨時性的修改,比較沒那麼重要,所以沒有意見。—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1:45 (UTC)回覆

請閣下前往互助客棧參與討論 編輯

我已將首都爭議解決方針送至互助客棧討論[2] 請前去參與討論。Huang Sir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05:38 (UTC)回覆

請尊重當代之民間傳說(觀點) 編輯

黃任中之"冤魂"對陳水扁及陳定南"復仇"之說為民間之謠傳。本文已特別註明是民間說法以資區別,為何屢屢刪除?若不認同你也可以在後面加註您認為是"事實原因"的看法Payer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08:24 (UTC)回覆

維基已有明令之編輯規定,且我提供的條目並非無中生有。反怪力亂神是您的價值觀 您當然可以提出反證,而不是在這禁止他人陳述當代社會價值觀之看法。若閣下再進行編輯戰,將向管理者提出裁決Payer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8:47 (UTC)回覆
民間傳說?連google都找不到,算什麼民間傳說?這種事說不是無中生有,至少要指出出處,八卦論壇也可。
忘了註明是回復Payer了,抱歉造成Earl of China 的困惱。--Outlookxp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4:17 (UTC)回覆

有一份研究計劃,可釐清台北市是否為首都的問題 編輯

作者主要研究台北市的機能與法治。 他體會到首都的定義千變萬化,於是做出一下定義,可以作為參考。

為避免用詞上之爭議,本處所理解的首都,應指如下的意義:其為政治中心,也為經濟社會文化中心,其必然為其所屬都會區的核心城市(火車頭),而且也為該國或該邦的主要對外門戶。

台北市為中華民國在台灣地區之國際化門戶全國政治經濟中心,而且也是全國金融中心、電訊傳輸中心、媒體事業中心、產品研發中心、經營管理中心、技術支援中心等;台北市更是北部都會帶(包括基隆、台北、中壢、新竹與頭份)的火車頭,將發揮區域內運輸、通訊及觀光遊憩的帶領功能。凡此,為「國土綜合開發計劃」所明白規定 。

全文如連結:台北市作為首都應有之功能與法制之研究 執行單位:台灣大學政治學系


另外我也有查到內政部地政司的回應,他僅承認台北市是中央政府所在地,避開現行首都位置--2009年5月26日 (二) 14:30 (UTC)


內文也有提到: 這份對於五五憲草的修正案中刪除了原先五五憲草第七條對於「國都」的規定,當時因為中日戰爭的緣故使中央政府被迫遷離,筆者推測,憲政期成會的成員有感於國都的入憲於現實環境上的無益,身為國都的南京已經淪陷,國都在憲法上的徒具條文,只是更添國家的無力感,所以刪除此一條文。

抗戰勝利後,蔣介石是反對國都入憲,後來制憲委員也就沒將國都制定列入憲法。

關於首都的問題也可以問這兩位教授黃錦堂教授、蘇彩足教授。-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9年5月26日 (二) 14:44 (UTC)回覆


不然大家一起寫信給馬英九總統也行,請他解決這個問題[3]。如果他說南京是現在的首都我也投降了-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9年5月26日 (二) 14:48 (UTC)回覆

台北是首都沒有問題,是某些保守派人士心態有問題 編輯

台北是首都在法理及史實上都沒有問題,是某些保守派人士的心態有問題。另外,政府以「中央政府所在地」回應首都問題是「依法行事」,而且也符合首都的一般性解釋,建議諸君不要附和對方說政府「避談」首都。—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23:46 (UTC)回覆

關於新聞報導與部落格討論 編輯

他是認為新聞報導沒有提到首都在台北,所以不接受。--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9年5月28日 (四) 11:15 (UTC)回覆

回覆 編輯

目前我的立場是,不然就改回台北市加註,再不然就是其他欄位都允許讓我改成「參閱XX章節」,不過我認為後者並不能為多數人所接受,畢竟這樣大概中華民國條目的訊息欄都會變成「參閱XX章節」,畢竟幾乎所有的欄位都會跟領土的爭議扯上關係,所以應該可以幾乎所有的欄位都改成參閱XX章節。當然,有人會以訊息欄已限定在實際控制區域來阻止這種修改,但要注意的是,這次之所以將首都欄改成參閱首都章節的起始就是因為有人要把首都欄修改或添加成南京,這一開始就是個問題,但卻到現在才被提出,因為南京根本就不符合訊息欄的前提要件,假若一開始就有人以此為理由禁止將首都欄修改成南京,那就不會有今天這種參閱首都章節的狀況產生了。所以我目前的立場認為,不然就改回台北市加註,不然就全部改成參閱XX章節。但是,倘若對方真的同意後者,那我絕對會連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條目中所有有爭議的部分全部改成參閱XX章節。當然,我希望最後不要變成這樣。—Forju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4:11 (UTC)回覆

同意;「台北市」。惟目前有些國民擔憂,首都欄填上台北市,就是坐實了台獨,因此堅拒台北市三字還復欄內;或根據舊版教科書和「並陳各方觀點」方式、等待新版教科書,圖置南京市於台北市之前。但相關觀點若依據政黨說法而互表異議,是置現實於不顧的一種政治宣傳。假若欲根據「各方觀點」,則我邦交國偶爾口誤的『Republic of Taiwan』是否其實存在?我想說的是,根據理論而不審視現實的說法,每天都可以也可能微變。這樣一來,也許將「參閱XX章節」全面推廣至條目「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是為較佳的解決方案。這時支持「北京市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論者必產生同我今日之觀感。然而在條目中華民國的討論上,使爭議擴大,是拖延解決辦法產生的最佳方式,卻是延伸政治爭議,納自身於政爭行列之作為,非維基編輯人所應當充任之角色。是故認為「台北市」為最適宜的解決方案(編輯人Kolyma於5月13日及小籃子於5月19日曾先提出此案)。--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7:07 (UTC)回覆
我覺得寫台北市是首都和台獨根本無關,這是實際首都。好比實際管轄範圍是台澎金馬而非大陸+蒙古+自由地區是一樣的道理。而且中華民國首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而且只是一個省會......這真的是很荒繆,感覺被吃豆腐。其實不只首都,很多地方都被吃豆腐,實在是無言。如果有人說這是搞台獨,那我希望他不要被統戰了。另外希望國民是專指中華民國國民。--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沒錯,非常同意。--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08:28 (UTC)回覆

臺灣的科技大學不是「高等教育」機構 編輯

科技大學 (台灣)並非中華民國高等教育司所轄,至為明顯,且已有獨自的「臺灣各所科技大學」的Template,為何閣下堅持錯誤的內容?140.117.193.180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5:32 (UTC)回覆

新興大學增設至今,仍有許多人對多所新校大略位於何地、是否公立或私立而不清不楚。惟在新增該模板前,在下不知「臺灣各所科技大學」已有獨自的Template;故製作了綜括台灣各公、私大學的模板,目的在補足眾參閱人對此方面的認知。近日相關模板經閣下修改,發現的確有誤,故有現今增列之字樣以補不足。敬請參閱修訂後的內容,或許錯誤已經相當有限。另外,如果有誤,修訂即可,並不需要堅持。我們既來此參與編輯,即當堅持有誤則改的原則,不是嗎?--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5:49 (UTC)回覆
既然已知有錯,則該模版中之科技大學 (台灣)自當移除,以免疊床架屋。且科技大學 (台灣)本非大學,您的理由似難成立148.233.159.57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2:56 (UTC)回覆
(一)模板製作目的乃使眾參閱人得以綜覽包括科技大學等新校位於何地、是否公立或私立能清楚明瞭。(二)該二模板一再遭不同IP用戶刪除內容;請教我所見之不同IP俱為汝所使用否?--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8:10 (UTC)回覆
科大不是大學,但肯定是高等教育。現在台灣的高等教育不是依教育司或技職司來分,原因和那段時期各個教育部長(吳京等等人....)的政策有關。"科大不是高等教育",這樣子說會被一堆科大生酸是戰學校。--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9年6月6日 (六) 11:20 (UTC)回覆
補述一下,那段時期有位教育部長為了未來知識經濟的趨勢,提升技職體系的等級到高等教育,也就是現在的科大、術院。--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9年6月6日 (六) 11:24 (UTC)回覆
感謝User:Jason22協助解釋。另外,敬覆IP用戶:許多大學條目下可見多組模板功能互補,閣下為何獨獨擔憂台灣的大學條目疊床架屋?加上最初所製作的是綜括教育部所轄之大學與科大,相關模板亦一併列入討論,結果認為一個具整合性的模板實屬必要。再者,當閣下在各相關科大條目刪除了模板、在下了解您的出發點後,也從善修訂相關條目(但不是在對您乞求原諒與認錯),卻被您嚴詞指責「堅持錯誤」。請您留意:眾人討論時,對於所提『綜覽包括科技大學等新校位於何地、是否公立或私立能清楚明瞭』是獲得注意且合乎閱覽人權益的。謹希望您對於此閱覽需求也能有所了解。--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13:55 (UTC)回覆
補述:個人也曾經在公視看過曾志朗任教長時,親上電視解釋提升技職體系的等級到高等教育的必要性。--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14:12 (UTC)回覆
大專院校都是屬於高等教育,取得學士或附學士都算是受高等教育。不過大專院校是包含普通大學、師範大學、體育大學、科技大學、技術學院、甚至專科也算是高等教育。所以那個列表範圍的定義要設好才行。另外,所謂大學,主要是指多個學院所組成的學校才是。我不清楚教育部有沒有官方認定的機制?另外,因為科技大學、技術學院是由技職體系升上來的,所以仍然由技職司管理--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9年6月8日 (一) 15:31 (UTC)回覆
忘了說,研究所也是高等教育,取得碩士和博士學位--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9年6月8日 (一) 15:32 (UTC)回覆

關於台灣的大學模板 編輯

關於台灣的大學模板,我針對{{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Private universities in Taiwan}}這兩個模板進行了整理,因為原有的內容實在太疊床架屋了。其他相應的模板,我也對於連結做了部分的調整,以方便使用者瀏覽。在這邊先跟創建模板的你通知一下。祝維基愉快!—大摩 ~迎接最熊牛年~ 2009年6月14日 (日) 10:17 (UTC)回覆

大摩您好!個人請求您務必了解:該二模板是希望在眾多新興大學設立後,解決一般人對各大學位於何處、為公立或私立等疑問而製作的;第二、最初的模板乃參考英文維基百科Universities in Taiwan,即一個模板內包含了公私立大學位於何處與分類等;第三、個人認同您在聯結相關模板和部分調整的努力,因此在IP用戶修改以後,也將其意見列入考量而修訂。我不知道您是否就是當時那位IP用戶,也不曉得您是否知道:將各大學依其分類而置於不同模板,都會無從使其他在分類以外的大學一同閱覽。謝謝您--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16日 (二) 04:35 (UTC)回覆
原本想說不管這兩個模板了,但是我看到上面的資訊又變的亂七八糟,我還是動手修改這兩個模板了。首先,那個IP用戶並不是我,我都是用登入的方式編輯;還有,您提到的將各大學依其分類而置於不同模板是不妥的行為,我並不感到認同,我認為各類型的大專院校都該有自有的模板,不過這點還可以再討論。至於你在模版上方打上「中華民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與技職司所轄……大學」的標題,這麼拗口的標題就可以免了。祝維基愉快!—大摩 ~迎接最熊牛年~ 2009年6月19日 (五) 17:16 (UTC)回覆
〔一〕在您刪除主要資訊以前,個人所製作的模板有其他模板所無可取代的綜合性:因為將各大學依其分類而置於不同模板,都會無從使其他在分類以外的大學同一時間獲得閱覽;即必須移駕,另外轉看其他模板。〔二〕目前您應該可見各類大學已有各自的模板,其中有一份是個人於本月間所製作的。祝編輯愉快!--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20日 (六) 13:12 (UTC)回覆

回︰Tor問題 編輯

其實頗奇怪,查防濫用過濾器33號,又未有發現閣下曾使用Tor編輯維基百科,或請閣下確認一下是否真的受Tor block影響。如閣下真的受Tor block影響,閣下則可至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IP封禁例外/臨時申請申請IP封禁例外權。管理員授權後,閣下將不再受Tor block影響。然而,閣下曾受封禁,這點不符臨時授權準則,如閣下真的需要,本人會與其他管理員商議此事。—J.Wong 2009年6月16日 (二) 08:22 (UTC)回覆

閣下的申請已經審批。在閣下獲得授權後,應該不會再受到Tor block影響。不過有一點我必須澄清,現影響閣下的Tor block與菲菇對閣下的封禁無關。此封禁已經過期,再不會影響閣下。不過據規定,臨時授權申請者必須未經任何封禁,所以那次封禁才會影響閣下會否申請成功。目前,已有另一位管理員向您授權,我想問閣下還有沒有受到封禁影響?—J.Wong 2009年6月18日 (四) 03:19 (UTC)回覆
查兩者封禁紀錄,前者亦同受到菲菇封禁,而後者則於翌日因參與多場編輯戰受到Advisory封禁。似乎未有閣下所講的事情發生。是否有些誤會?—J.Wong 2009年6月19日 (五) 17:03 (UTC)回覆
謝謝!個人希望也願意相信可能有誤會。謹上--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21日 (日) 07:43 (UTC)回覆

授予IP封禁例外權通知 編輯

本人已對閣下授予IP封禁例外權,這讓閣下在登錄後,繞過影響您IP位址的封禁並可作出編輯。

請細閱Wikipedia:IP封禁例外,特別是繞過IP廣域封禁一段。

請注意,您並不可以使用這個新授予權限於維基百科作出破壞。一經發現或有任何用戶提出合理懷疑,任何管理員均可移去此權。

當請求理由消失後(例如影響您的IP封禁已被解除),您的權限便會被移除;待IP封禁例外的正式方針制定完畢後,您的權限也會被移除。如有必要,屆時請按照新的方針重新申請。為了防止權限被濫用,您的IP可能會被查核

希望這會使您的編輯順利無阻。 --Jimmy Xutalk·+ 2009年6月16日 (二) 14:56 (UTC)回覆

謝謝您的說明與協助!--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19日 (五) 16:27 (UTC)回覆

tip 編輯

似乎您編輯的條目符合新條目推薦的規則,可前往自薦WP:DYKCFantasticfears留言+ | 貢獻2009年7月1日 (三) 05:37 (UTC)回覆

關於新條目推薦 編輯

回︰您好 編輯

本人已對對方作出勸喻。無論如何,本人希望您們能平心靜氣的理性討論。本人會對該討論頁作出監視,如情況未獲改善,本人會介入討論。—J.Wong 2009年7月9日 (四) 09:14 (UTC)回覆


IP封禁例外權 編輯

您好!閣下之IP封禁例外權乃依據臨時方針獲得,然IP封禁例外正式方針已獲確立,又依據臨時方針條款,閣下需於正式方針獲得確立後兩週內,即八月廿一日前依從正式方針重新遞交申請,由管理員確認過渡。由於閣下未有於此以前遞交申請,現依例撤回閣下權限。如閣下仍有需要使用該權,請依據方針重新申請。如對私隱有所憂慮,閣下可電郵至解封郵件列表([email protected])申請。不便之處,敬希見諒。--J.Wong 2009年8月22日 (六) 08:48 (UTC)回覆


請注意史實 編輯

內戰期間,林彪所部與孫立人所部的戰鬥句句與史實相符,原先概述過於籠統,請問為何回退.Huang Sir (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09:49 (UTC)回覆

回︰請教 編輯

相關方針沒有規範用戶一定要先徵得同儕贊許才可提刪。以我所知,亦沒先例可援,提前結束討論。既程序已經展開,閣下現時可做的就是積極參與討論及通知其他關注此條目的用戶。—J.Wong 2009年9月9日 (三) 03:43 (UTC)回覆

雖然Koika兄以提刪來引起關注不太適當,但也請您留意一下,別人掛維護性模板應有其理由,沒問明原因的情況下逕自回退是不適當的行為。至於Koika兄所掛的模板,部分我認為是適當的。您應該參考模板的指示和其他參與存廢討論的用戶所發表的意見來改善。基本上我認為此條目有其存在價值,但內容必須被改寫。—Altt311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07:02 (UTC)回覆

我的看法與Altt311君一樣。另外,我覺得您對這個條目很用心,可能是受限於資料來源(官網根本就是朱縣長說帖的網絡版,媒體報導內容很多都是縣政府給的新聞稿),才會顯得廣告意味濃厚。我會試看看能不能找到其他資料,再幫忙改善一下。—Kolyma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10:24 (UTC)回覆

我先前參與修改只是為了讓該條目免於被刪而已。既然保住了,我就順勢下車,就請您繼續費心吧!-Kolyma (留言) 2009年9月30日 (三) 14:57 (UTC)回覆
還是看兄臺您要不要重新編輯一下?至少沒列入存廢討論了--Qqqyyy (留言) 2009年9月29日 (二) 15:55 (UTC)回覆
吾 兄於維基百科之熱心貢獻有目共睹。如不吝雅正此條目,實「桃園航空城」之幸。倘 兄心冷,不欲繼續編輯條目,亦良有以也。唯大凡維基條目皆人人可修改, 兄之經綸玉句,亦有可能遭人改篡,甚或引發「編輯戰爭」,恐吾 兄心不僅冷而至於冰凍也。盼吾 兄善圖之!--Qqqyyy (留言) 2009年9月30日 (三) 04:56 (UTC)回覆
恕在下不才,無法對該條目的改進給出意見。至少個人感覺現時的版本已經無宣傳之虞。—快龍到此一游 2009年9月30日 (三) 14:51 (UTC)回覆
請教恕不敢當,余以為閣下可禮節性通知該用戶,請他再作校對,察問題仍否存在,惟閣下肯定問題已獲解決時,當可逕自移去模板,而毋須等待該用戶,蓋他認為有問題時,可再掛模板。當為校對者,而非主審姿態歟。—J.Wong 2009年10月1日 (四) 15:29 (UTC)回覆

Hi~關於私立大學模板 編輯

我看到你的編輯意見了,那麼馬偕醫學院也不能列,只有單一學群的學校也不能列為綜合大學。—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5:27 (UTC)回覆

邀請參加第七次動員令 編輯

Earl of China您好:

第七次動員令將在7月15日開始,8月31日結束,為期一個半月,歡迎您的參與。

本次動員令的六個主題分別是:優化工程體育地理節日人物計劃頁面翻譯

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七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利用{{subst:動員令}},將此邀請函發給還沒有接獲邀請的維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品質。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

邀請人:—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7月12日 (日) 03:53 (UTC)回覆

關於商學院 編輯

看到閣下標註:無需將台灣置於大陸和香港之列,不過港台部分下面有這樣的一句話:在港台商學院的辦學模式中,有一項很特色辦學形式是邀請歐美諾貝爾獲得者和著名商學院的教授作為客座教授,並開設固定課程。

因此放到亞洲部分明顯有點不適。在此也希望閣下在這個內容上不要太敏感。—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6月30日 (二) 12:46 (UTC)回覆

無需特意將港台以一項特色而分別並連結至亞洲以外討論,因為君所提及之事非港台獨有之特例。--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2:51 (UTC)回覆
無論如何,有君在特色方面的着墨,對條目商學院的內容有強化的意義,個人謹此表示欽佩。--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2:58 (UTC)回覆
其實在下是想請求閣下所說的「非港台獨有之特例」的查證來源的。而在下寫下港台辦學特色來源是一個論壇討論,但並不合適寫在維基上作為來源查證,所以沒有寫。—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6月30日 (二) 13:54 (UTC)回覆
閣下把內容轉至其他條目,在下沒有意見。無奈從本條目刪除本人從英文翻譯過來內容,轉至其他條目後內容面目全非,非尊重他人勞動成果之行為也。—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6月30日 (二) 15:37 (UTC)回覆
誠懇致歉。個人不知這是閣下翻譯而來,遂以為將內容更合中文化而修飾語句;我將一一恢復,但願能於恢復後,在下可將語句修飾得更合中文型態。--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5:46 (UTC)回覆
不知者無罪:) 。可能是在下接觸維基不久,對個人成果保護是有點過了:) 。維基是相互協作的結果,所以還是一起來把條目寫好吧。—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6月30日 (二) 16:04 (UTC)回覆
(抱歉,剛才沒仔細看後半句)也就是說,閣下是可以修改的,本人沒有意見。—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6月30日 (二) 16:11 (UTC)回覆
謝謝閣下的諒解並敬祝編譯愉快!--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6:37 (UTC)回覆

回︰移動頁面衝突 編輯

回覆一下閣下申請︰已完成申請一及二。至於申請三,似乎早已如閣下所言,毋可移動。祝 編安。—J.Wong 2009年10月31日 (六) 05:57 (UTC)回覆

關於一「剪」梅與一「翦」梅 編輯

為了避免爭議,可否請教閣下奉告將「剪」變更成「翦」的緣由,與您的依據?因為撇開原本宋詞的詞牌不論,這部1984年製作的連續劇,標題的確是寫成「一剪梅」(從片中畫面與最近中視的重播票選活動中均可確認)的。若有謬誤之處也請指教,謝謝! —203.67.31.5 2009年11月5日 (四) 10:12 (UTC)回覆

  • 不敢。閣下且莫謙言『若有謬誤』,謹建議或可留意【一翦梅】的來由。在過去為何該詞牌是《一翦梅》,近年卻成為一「剪」梅?更改意在用字上避免將錯就錯。若有疏漏,仍請君賜言。--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11月5日 (四) 12:35 (UTC)回覆

關於首都論再起 編輯

Earl兄,正如我幾個月前與你說過(也算預言吧),按照你所認為(此前也一直這麼做)的解決方案,首都問題將一直存在,而且以後也會有爭論,現在這個問題又出現了,請見[4]如果繼續以一種強迫接受而不容質疑修正的態度,不以尊重歷史的態度相信最終受損的是維基的公信力。我並非在此宣戰,只是請你注意這個問題,我現在也沒有時間與你多討論。Huang Sir (留言) 2009年11月6日 (五) 12:26 (UTC)回覆

無風不起浪。共勉之。--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03:39 (UTC)回覆

關於中華民國的編輯 編輯

無論閣下來自哪裏,都請不要破壞維基關於兩岸問題的共識—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13日 (日) 13:18 (UTC)回覆

維基對於這一點的共識是:不對兩岸問題表態,這不是我在泛政治化-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13日 (日) 13:25 (UTC)回覆

請求 編輯

閣下你好!由於,閣下創建頁面不少且大多沒有任何問題,所以希望閣下前往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豁免權以減輕巡查員的負擔。—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8日 (五) 11:22 (UTC)回覆

你好 編輯

我知道你的母語不是漢語。我想問為何選擇在中文維基百科作出貢獻呢?--御景ゆずき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13:55 (UTC)回覆

關於TOTW候選 編輯

目前該頁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長但語文版本數目過少(少於十個)的候選淨支持數不多(不到三個),如en:Collective animal behavioren:Google (verb)en: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en:AIDS orphan,希望你能參與TOTW候選投票,畢竟先前已經有一些這類的候選落選(如en:HTML e-mailen:Science educationen:Social control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Egmont Prinz zur Lippe-Weisenfelden:British baseball等),我並不希望類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0:24 (UTC)回覆

re 編輯

Google:"高士福市"Google:"戈斯福德",「高士福市」難道是您自創的翻譯?--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2月7日 (日) 11:49 (UTC)回覆

那請給出您的參考。--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2月7日 (日) 12:18 (UTC)回覆
Google:"高士福"只有773個結果,而且還有一堆沒有關係的網頁(如「聯繫人:高士福」);而Google:"戈斯福德"卻有223,000個結果,哪個更常用一目了然。--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2月7日 (日) 13:17 (UTC)回覆
《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僅是說明「戈斯福德」這個用法更加普遍的依據之一。須知根據維基百科:命名常規,條目應使用最常見的用法;再者,條目最初使用的便是「戈斯福德」,就算大陸、台灣用法有別,也應遵循先到先得原則使用大陸用法,而台灣用法可通過noteTA等字詞轉換添加。--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2月7日 (日) 13:47 (UTC)回覆

關於河洛 編輯

我不想在相關條目與您再有任何編輯上的衝突,但再次提醒您,您已經將諸多原本為「閩南」的字眼改為「河洛」,之前的就算了,但若以後再有相關行徑,我仍會再次回退的。—Iokseng留言2010年2月18日 (四) 15:56 (UTC)回覆

你要提醒就應該在「求是」的編輯原則上堅持才是。你要求別人進入討論階段,卻最終來留言說「不管怎樣,你都要回退別人求是上的更正」,可見你連道理也不講,就是在製造衝突。你無法討論,而只能將河洛改為閩南的行徑,已說明一切。--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2月20日 (六) 01:15 (UTC)回覆

Re:條目:閩南民系閩南人 (台灣) 編輯

看來是閣下有所誤解,在下並未參與以上頁面的實質性編輯,將頁面保護只是遵照保護方針根據用戶的請求[5]編輯戰實施一段時間的強制性冷卻。另外希望閣下在編輯條目時切莫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例如:[6][7][8][9]),謝謝。—Cp111 (留言) 2010年3月12日 (五) 14:42 (UTC)回覆

管理員並不站在爭論雙方任何一方的立場上,對條目某個版本實施保護並不代表肯定或支持該版本。另外,短期保護是用於發生編輯戰或被破壞條目的臨時性舉措。只有達成共識方為解決爭議的辦法。管理員不會因條目內容未達成共識而對條目實施保護(除非條目再次發生編輯戰或破壞),因此沒有閣下所說的長期強制性冷卻的情形(兩篇條目在一週之前就已解除保護)。建議兩位繼續進行溝通,同時希望雙方保持冷靜。閣下所提及的「不管怎樣都會回退相關編輯」的留言有其不對之處,並不利於爭論的解決。如果您認為自己的編輯是正確的,不妨用清楚的證據來說服對方。如果兩位無法就相關爭議達成共識,可尋求了解該主題的第三方維基人的意見(參見:Wikipedia:爭論的解決)。—Cp111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7:50 (UTC)回覆
您好,在下之前有說過管理員在保護頁面時立場是中立的,也就是說管理員在對頁面實施保護時應避免喜歡某一個版本,而不喜歡另一個版本,除非該版本為破壞。被保護的版本也不一定是當前的版本,可能是較早的版本(比如對於發生違反3RR的,管理員根據方針對第一次違反3RR之前的版本實施保護等)。保護通常是為了防止編輯戰進一步惡化,而不是為了避免爭議。頁面的任何版本都可能引發爭議,因此保護不能解決爭議的問題。如果爭議雙方溝通無效可請求其他維基人幫忙解決或協助調停。—Cp111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3:45 (UTC)回覆

河洛之替換 編輯

繼續下去只好申請保護頁面了。—Iokseng留言2010年5月1日 (六) 03:11 (UTC)回覆

不正確的名稱本該避免使用啊。—Iokseng留言2010年5月1日 (六) 03:17 (UTC)回覆

回︰請制止其偏離其自訂規束之行為 編輯

爾等爭持不下,久矣。君所求者,仲裁也,下所不可為之者也。吾打算重修《爭議之解決》,後遞於互助客棧,惜今未為時,請君稍等。未克與助,敬請見諒。—J.Wong 2010年5月2日 (日) 07:28 (UTC)回覆

君,何出此言?—J.Wong 2010年5月2日 (日) 07:36 (UTC)回覆
下實為其中一人,歉哉。言仲裁者,須閱諸言而定奪之,然未許於時,亦未許於所悉,遂請見諒。又,爭議之事,無日無之,勸勿自責。—J.Wong 2010年5月9日 (日) 05:25 (UTC)回覆

re 編輯

感謝閣下幸苦增添來源,您認為適當的時候即可自行移出,不必徵詢在下意見。祝閣下編輯愉快。——快龍人過留名 2010年5月11日 (二) 15:27 (UTC)回覆

您好! 編輯

已移回移動請求.祝編安 :-) --Gakmo (留言) 2010年5月12日 (三) 18:33 (UTC)回覆

泰國首相? 編輯

  • 請問從何得到是「此為正式官銜」?
  • 先到先得本就是為了解決「不同地區漢語使用者由於語言實踐的不同」。
  • 「君主立憲國如英國、日本等有國王常居於所在之國Prime Minister通稱首相」是為原創研究

Isnow (留言) 2010年5月17日 (一) 09:56 (UTC)回覆

Isnow (留言) 2010年5月18日 (二) 08:05 (UTC)回覆
Isnow (留言) 2010年5月21日 (五) 08:55 (UTC)回覆

邀請參加第八次動員令 編輯

  第八次動員令邀請函
 
查查資料,完善條目!
 
第八次動員令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Earl of China您好:

為了增加中文維基的條目數量,第八次動員令將在2010年7月1日開始,8月28日結束,期間歡迎閣下積極參與。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及小動員令,中動員令的4個主題分別是世界各地自然與自然科學最多語言待撰寫條目基礎條目,小動員令的2個主題分別是戰爭及軍事武器以及侵權待拯救條目

關於本次動員令的詳細規定請閣下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八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利用{{subst:動員令/8}},將此動員令貼到其他還未收到此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就算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關鍵之一。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質量!

邀請人:痞子狒狒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17:54 (UTC)回覆

有事請教 編輯

FYI:關於編輯戰,至於您和User:Philphy的編輯爭執,在下並未了解詳情,不便評價。閣下不妨看看WP:爭論的解決,希望能對您有幫助。祝您編輯愉快。--快龍後會有期 2010年6月3日 (四) 14:14 (UTC)回覆

美好的一天! 編輯

您好!難道中國永遠他媽的?日本漫畫說,雖然我不記得它的標題。他們說,在街道中他媽的。我希望我們可以在Youtube視頻和上傳它。

一個小問題 編輯

您好,在您的用戶頁上看到您是Gold Coast人,所以有問題想請教您:
請問en:List of Brisbane suburbs中的這些地名如何翻譯:en:Darra, Queenslanden:Jamboree Heights, Queenslanden:Jindalee, Queenslanden:Inala, Queenslanden:Oxley, Queenslanden:Forest Lake, Queensland?—CHEM.is.TRY 2010年7月24日 (六) 07:21 (UTC)回覆


邀請參與2010年台灣秋聚 編輯

 
台灣地圖

Earl of China,您好:

2010年台灣秋聚定於八月二十二日舉行,將採西部幹線形式(仿2006年的台灣維基人西部幹線聚會)
目前預定停靠聚會的車站有:台北、中壢、台中,若您想要加入,可至聚會頁面報名‧
關於議題內容等討論,請一同加入討論

邀請人:章·安德魯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09:32 (UTC)回覆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將此消息繼續推介給你您認識的台灣維基人,謝謝。

中華文化評比優良條目中 編輯

中華文化評比優良條目中(將於2010年9月15日終止)。由於參與人不多,不知擁有相關知識的你能不能前往評定或發表意見,謝謝你--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9月12日 (日) 04:21 (UTC)回覆


推薦下期台灣條目提昇提名 編輯

感謝您近期對臺中市相關條目補充與修訂,下期WP:台灣主題質量提升計劃候選主題是臺中市,參與方式很簡單,只要您至 Wikipedia:台灣主題公告欄/每週提名討論對您有興趣的主題進行票選支持,並提出改善建議與參考來源,並且於會期開始時候進行協助擴充修訂(當然您也可立即改善),而推薦提升亦為提升條目行列之一。誠摯邀請與我們一起關注與參與提升台灣條目的素質。
推薦人:《 中壇霸主 》 (留言) 2011年3月2日 (三) 17:14 (UTC)回覆

格里菲斯商學院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格里菲斯商學院」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這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這頁面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您可以參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頁面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等意見;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10/13#格里菲斯商學院」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頁面,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頁面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某生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12:32 (UTC)回覆

砂岩學府 編輯

你好,關於你在砂岩學府條內作的關於譯名的解釋,我不是很理解,六所大學都是正規大學,按照你說的教育部正式授權等等它們都是獲得使用」university」的權利的,所以我不理解你所說的第一條理由在這裏有什麼影響。此外第二條我不清楚和此條目有何關係。是不是把某所大學形容成某某(形容詞)大學,例如「名牌大學」、「野雞大學」、「紅磚大學」或「古典大學」等,可能和該學校的資格有關,但和「紅磚」或「古典」或「砂岩」(或「野雞」)是不是學校聯盟有什麼必然關係?

我對「砂岩學府」的譯法不一定有異議,但是希望了解你寫的解釋之後再作出判斷。--Sumple (Talk) 2012年5月1日 (二) 18:41 (UTC)回覆

唐嫣 編輯

不知您為何刪除正文中的一些修飾詞,比如「心情不佳的她出門散心」、「有幸」、「極高的人氣」、「正式走紅」?另外關於「感情生活」一節,不知道為何要將我寫的大段內容刪去?而且我認為閣下的修改違背了客觀中立原則,如李毓芬是否名花有主全憑「友人」一面之詞,怎可用如此肯定的語氣寫入?--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9:18 (UTC)回覆

我既引用了唐嫣助理和經紀人的爆料、又引用了邱澤經紀人的反擊,不偏不倚,怎麼能叫「單方面的消息」呢?我有說李毓芬確實介入了邱澤和唐嫣的感情嗎?我只是引用新聞中第三方的來源說出,相比之下你用如此肯定的語氣明顯違背中立性原則吧?--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9:39 (UTC)回覆
我當然嚴格遵守了中立性原則。現在李毓芬有沒有介入邱澤唐嫣的感情未有定論,怎可用如此肯定的語氣否認?我可以在後面加一句李毓芬自己否認的新聞,但你沒有理由刪除我寫的其他內容,包括正文中的一些字詞。--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0:28 (UTC)回覆

我可以肯定我關於此事的所有敘述均有可靠的新聞連結作為來源,絕對沒有造成「誹謗」。--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0:29 (UTC)回覆

事實上,我之前寫的版本只是引用了「長春國貿」的話而已,因為這次的事件全因該人的博文而起,所以必須要寫入。其他地方完全沒有提到李毓芬,不知道這能有什麼問題?--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0:42 (UTC)回覆

說一下我認為不合適的修改:

  1. 「爾後分別併入浦東新區和黃浦區」,此處用「爾後」不妥,爾後往往用來表示較短暫的時間間隔,而唐嫣的出生與上海並區相隔10餘年之久。
  2. 「今合併為上海市商貿旅遊學校」,此處用「今」不妥,學校合併是在2006年。
  3. 「上海賽區」無需用引號。

--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0:56 (UTC)回覆

我知道這是唐嫣邱澤兩人的感情問題,但畢竟由「長春國貿」的博客文章而起,所以完全迴避李毓芬是不可能的,只能儘量完整地給出李本人的回應,以體現中立。--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06 (UTC)回覆

引號的用途包括:引用他人的話、需重點標示的字詞,「上海賽區」在正文中並不重要,所以我認為無需用引號。--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18 (UTC)回覆

我知道,所以我會在後面補上李毓芬本人的回應,以示公正。--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29 (UTC)回覆

關於引號的問題,事實上大陸是沒有豎引號的。「上海賽區」這個信息並不重要,所以能否「一眼」看出其實無關緊要。--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34 (UTC)回覆

「感情生活」我已經作了補充,你看一下是否還有不合適的地方。--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37 (UTC)回覆

另外正文我還作了一些小修改,比如去掉了作品名前的連接號等等。--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41 (UTC)回覆

事實上,唐嫣和邱澤兩方的觀點我都沒有具體陳述,只是給出了新聞連結。其實我之前是詳細寫出雙方陳述的,但總覺得維基百科作為人物傳記,應該去粗取精,否則若凡事都寫得如此具體,將導致條目過於冗長,所以我後來又刪減了自己的版本,你看一下修改歷史就知道了。--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49 (UTC)回覆

怎麼可能沒有邱澤方面的?比如這條新聞《邱澤承認曾戀唐嫣:原諒我無法公諸於世》[10],不就是邱澤方面的陳述嗎?而《唐嫣因情傷瘦至皮包骨 細數舊愛邱澤5大罪狀(圖)》[11]中除了唐嫣經紀人紀茹璟的控訴以外,也有不少邱澤方面的回應。--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2:07 (UTC)回覆
您之前增加的兩個新聞連結在大陸是被屏蔽的,可否更換為能在大陸打開的連結?--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2:33 (UTC)回覆

文內引注 編輯

改好了。請合併相同的參考文獻,並且考慮使用{{cite web}} {{cite news}}{{cite press release}}等模板,亦可考慮使用Provelt --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7月13日 (六) 04:38 (UTC)回覆

有關中華民國條目 編輯

Earl of China您好,因為看您曾經多次編輯中華民國,因此有一件有關此條目的事想請您協助。

特色條目中華民國因為多段無來源,因此已被提請特色條目資格的重新評選,不知您是否可以協助,在中華民國條目中加入參考資料?謝謝您,祝編安--Wolfch (留言)-歡迎擴充基礎條目 2014年2月8日 (六) 02:03 (UTC)回覆

伊拉斯莫斯世界計劃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條目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並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淺藍雪 2015年1月11日 (日) 19:16 (UTC)回覆

遊戲化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遊戲化」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3月4日 (三) 04:24 (UTC)回覆

誠邀閣下參與澳大利亞專題 編輯

邀請您參加第十三次動員令 編輯

  第十三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十三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Earl of China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十三次動員令會於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間進行,我們誠摯地邀請您來積極參與動員活動。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三次動員令,讓您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並請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報名參與本次動員令(報名處現已開放)。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動員令及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小動員令主題有:地球科學數學物理電子資訊歐洲歷史地理以及多於15種外語版本的條目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推廣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胡茵菲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條目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並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太刻薄留言2015年8月31日 (一) 03:25 (UTC)回覆

2016年11月 編輯

  您好,把一個大改動標記為小修改是被視為不禮貌的,例如你對秦偉的修改。參見Help:小修改。謝謝。 --A2093064#Talk 2016年11月6日 (日) 00:43 (UTC)回覆

維基百科獎勵紙本授獎機制調查 編輯

維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實踐策略調查 編輯

您好。身為一個較新使用者具備更多經驗的的維基百科社群成員,您可能已經了解到中文維基百科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參與貢獻的狀況,而為尋找優化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與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們舉辦了一場調查,希望利用調查取得的結果作為研究及策略規劃參考之用。這個調查不會花費您太多寶貴時間,經過測試,完成調查所需的時間約為2到3分鐘。這一調查的有效時間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們由衷期待您的參與。

[-現在就參與調查!-]

十分感謝您的參與!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8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執行)回覆

致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讀者:

我們想要讓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為期,共有針對方針與指引的新提案25項,已通過4項。謹就通過者加以介紹:

  • 特色圖片標準已經修訂,圖像最少大小放寬至1000像素並訂下例外條款。
  • 翻譯指引已經修訂,增加翻譯注意事項。
  • 勇於提問指引已經確立,提醒用戶要勇於發問,以達致減少爭議。
  • 簽名指引已經修訂,提醒用戶毋須於結構討論頁簽署。


編撰小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7 (UTC)

藉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發送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第一份關注於維基百科政策建設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編撰小組共同編撰,幫助社群成員掌握方針與指引的脈動。《維基百科政策公報》將以月為周期,於每月15日定期發刊,歡迎任何感興趣於維基百科政策的維基人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若您沒有主動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而收到《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因為您被編撰小組認為是應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的使用者,您可以將您的使用者名稱從公報發送名單訂閱清單中移除,並在您的使用者頁面添加特殊分類以停止透過《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政策異動通知 編輯

我們非常重視使用者對於接受《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感受,在2017年12月號(創刊號)的發送後,我們注意到一些使用者對於簡報的發送感到不適,對此我們感到萬分遺憾,並且已於第一時間自相關清單中移除不願繼續收受簡報發送的使用者。經過編撰小組審慎地評估與考量,我們決定在2018年1月號中取消對於引發一些使用者不適的List B的發送工作,為了在政策異動下維護您的權益,我們藉由此則訊息向您通知相關政策異動;如您希望繼續藉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掌握中文維基百科之管理人員及方針指引變動,您可以將自己加入一份全新的專屬清單以保持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訂閱。

感謝各位讀者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支持,我們希望能與您共同努力使中文維基百科更加美好。


此則訊息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1月14日 (日) 16:16 (UTC)回覆


新加坡管理發展學院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新加坡管理發展學院」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Cohaf留言2018年9月9日 (日) 18:42 (UTC)回覆

星座女人系列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星座女人系列」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前往已刪除內容查詢。如需對刪除結果上訴,請在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爬行數碼1903 2021年9月5日 (日) 00:18 (UTC)回覆

投票通知:試行安全投票(SecurePoll) 編輯

 

由於2021年維基媒體基金會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行動暴露了本地社群自治的一些問題,社群展開了一連串的討論以嘗試修補此前選舉制度的漏洞。

參與討論的編者認為,使用安全投票(SecurePoll,一種維基媒體內部投票系統)可能可以解決一些既有問題,包括拉票等,但是是否施行此制度則需要社群共識決定。

據此,現決定舉行一場安全投票,以決定是否在管理人員選舉中試行安全投票制度。本次投票有三個問題,除了第一題為測試題以外,其他問題的結果都可能影響中文維基百科的未來發展。

本次投票之投票期為2021年12月11日 (六) 00:00 (UTC)至2021年12月25日 (六) 00:00 (UTC)。

關於安全投票:
  1. 保密:閣下投票之內容將獲得保密,除選舉管理員以外無人可以得知。本次投票將由基金會職員擔任選舉管理員。
  2. 自由:閣下投票後到截止前,可以任意改票。新的投票內容將覆蓋先前的投票內容。
  3. 公平:為避免傀儡操控投票結果,投票時將紀錄一些技術數據,此與閣下平常編輯維基百科時相同。

參與投票

希望閣下能夠踴躍參與投票!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1年12月11日 (六) 09:56 (UTC)回覆


此訊息由大量訊息發送功能傳送給所有合資格投票人(包括延伸確認使用者或管理員權限持有者,在投票開始時被封禁者除外)。
如果您不希望在未來收到所有透過大量訊息發送功能發送的訊息,您可以在您的使用者對話頁內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發送這個分類。

大馬尼拉市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大馬尼拉市內容不當,符合快速刪除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頁面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 on}},並在頁面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O-ring留言2023年5月1日 (一) 11:40 (UTC)回覆

邀請參與中文維基百科管治相關討論 編輯

 

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意向調查經已結束,調整管理人員上任標準容許用戶獲得臨時管理員權限設立仲裁委員會修訂管理員長期無活動解任方針已獲社群共識採納,目前正在討論實行的細節。請踴躍參與以上討論,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02 (UTC)回覆


本條消息是使用群發消息功能發送給您的。如果您不希望在未來接受所有使用本功能發送的消息,請在您的討論頁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發送這一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