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森-洪堡在1622年形成一個單獨的伯爵地位,屬於黑森-達姆施塔特家族的旁支。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滅亡之後,黑森-達姆城家族的地位被提升為黑森大公國

黑森-洪堡伯國
Landgrafschaft Hessen-Homburg
1622年—1866年
黑森-洪堡國旗
國旗
黑森-洪堡國徽
國徽
黑森-洪堡伯國(紅色部分)
黑森-洪堡伯國(紅色部分)
地位神聖羅馬帝國諸侯國
德意志邦聯成員
首都巴特洪堡
常用語言德語
政府君主制
伯爵 
• 1622年 — 1638年
腓特烈一世(首任)
• 1848年 — 1866年
斐迪南(末任)
歷史 
• 建立
1622年
1806年
• 重新建立
1815年
• 併入黑森大公國
1866年
前身
繼承
黑森-達姆施塔特伯爵領地
黑森大公國
黑森-拿騷省

黑森-達姆施塔特當局在1815年維也納會議後國家被迫承認黑森-洪堡的獨立性。

黑森-洪堡伯爵爵位由兩塊領地組成:洪堡在萊茵河右側的區域,以及在同一條河流左側的邁森海姆

1866年黑森-洪堡由黑森大公繼承,邁森海姆則割讓給普魯士。同年晚期這些領土又回到黑森-達姆施塔特,最後普魯士兼併伯爵的地位,結合黑森選侯國拿騷公國法蘭克福自由市,形成了普魯士治下的黑森-拿騷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