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岫(?—?),字伯起京兆府萬年縣(今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人,出自京兆韋氏鄖公房,唐朝官員。

生平 編輯

韋岫和哥哥韋宙一樣也有名氣。韋宙在嶺南時把侄女嫁給低級軍官劉謙,有人勸諫韋宙不要這麼做,韋岫說:「我的子孫或許會以劉謙為依靠。」劉謙之後以功勞出任封州刺史,生有二子就是劉隱劉龑盧攜相貌非常醜陋,大中年間考中進士後,因為相貌和風度都不出眾,說話又吐字不清,因為舌頭短的原因,將名字「攜」讀成「慧」。韋家兄弟都輕視和侮辱他,只有韋岫對他很尊重,他對兄弟們說:「盧攜雖然人長得醜,但是他的文章寫得好。如果按照文章來預測這個人,將來必有大的作為。」後來盧攜果然通過政事和經義的考試,竟然進入中央擔任宰相,他獎勵提拔韋岫從泗州刺史升任福建觀察使。當初輕視侮辱盧攜的韋家兄弟,都沒有什麼作為[1][2]乾符五年,黃巢圍困福州,韋岫和黃巢交戰無法獲勝,十二月甲戌(879年1月9日),黃巢攻克福州,韋岫棄城逃走[3][4]

家庭 編輯

父母 編輯

兄弟 編輯

  • 韋寘[5]
  • 韋宙,唐朝檢校尚書左僕射同平章事、嶺南節度使

子女 編輯

評價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太平廣記·卷一七○·知人二》:唐丞相盧攜,大中初,舉進士。風貌不揚,語亦不正,呼「攜」為「慧」。蓋舌短也。韋氏昆弟皆輕侮之,獨尚書岫加敬,謂昆弟曰:「盧雖人物甚陋,觀其文章有首尾。斯人也,以此卜之,他日必為大用乎?」爾後盧果策名,竟登廊廟,獎拔岫至福建觀察使。向時輕薄諸弟,率不展分。所謂以貌失人者,其韋諸季乎?
  2. ^ 《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七·列傳第一百二十二》:宙弟岫,字伯起,亦有名。宙在嶺南,以從女妻小校劉謙,或諫止之,岫曰:「吾子孫或當依之。」謙後以功為封州刺史,生二子,即隱、龔。盧攜舉進士,陋甚,岫獨謂攜必大用。攜執政,岫自泗州刺史擢福建觀察使雲。
  3. ^ 《新唐書·卷二百二十五下·列傳第一百五十下》:儳路圍福州,觀察使韋岫戰不勝,棄城遁,賊入之,焚室廬,殺人如蓺。
  4. ^ 《資治通鑑·卷二百五十三》:十二月,甲戌,黃巢陷福州,觀察使韋岫棄城走。
  5. ^ 5.0 5.1 《韓愈集·卷二十五·碑誌二·唐故江西觀察使韋公墓志銘》:公諱丹,字某,姓韋氏,六世祖孝寬,仕周有功,以公開號於鄖。鄖公之子孫,世為大官,惟公之父政,卒雒縣丞,贈虢州刺史。 公既孤,以甥孫從太師魯公真卿學,太師愛之。舉明經第,選授峽州遠安令,以讓其庶兄,入紫閣山,事從父熊。通五經登科,歷校書郎咸陽尉,佐邠寧軍。自監察御史為殿中侍御史,征拜太子舍人,益有名,遷起居郎。吳少誠襲許州,拜河陽行軍司馬,未行,少誠死。改駕部員外郎。新羅國君死,公以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紫衣金魚往吊,立其嗣。故事,使外國者,常賜州縣官十員,使以名上,以便其私,號「私覿官」。公將行,曰:「吾天子吏,使海外國,不足於資,宜上請,安有賣官以受錢耶?」即具疏所以。上以為賢,命有司與其費。至鄆州,會新羅告所當立君死,還,拜容州刺史容管經略招討使。始城容州,周十三里,置屯田二十四所,化大行,詔加太中大夫。順宗嗣位,拜河南少尹,行未至,拜鄭滑行軍司馬。始至襄陽,詔拜諫議大夫。既至,日言事,不阿權臣,謇然有直名,遂號為才臣。 劉辟反,圍梓州,詔以公為東川節度使御史大夫。公行至漢中,上疏言:「梓州在圍間,守方盡力,不可易將。」征還,入議蜀事。劉辟去梓州,因以梓州讓高崇文,拜晉慈隰等州觀察防禦使,自扶風縣男進封武陽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將行上言:「臣所治三州,非要害地不足張職,為國家費,不如屬之河東便。」 上以為忠。一歲,拜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觀察使,以晉慈隰屬河東。公既至,則計口受俸錢,委其餘於官。罷八州無事之食者,以聚其財。始教人為瓦屋,取材於山,召陶工教人陶,聚材瓦於場,度其費以為估,不取贏利。凡取材瓦於官,業定而受其償,從令者免其賦之半;逃未復者,官與為之;貧不能者畀之財,載食與漿,親往勸之。為瓦屋萬三千七百,為重屋四千七百,民無火憂,暑濕則乘其高。別命置南北市營諸軍。歲旱,種不入土,募人就工,厚與之直而給其食。業成,人不病飢。為長衢,南北夾兩營,東西七里,人去渫污,氣益蘇。復作南昌縣,徙廄於高地,因其廢倉大屋,馬以不連死。明年,築堤捍江,長十二里,疏為斗門,以走潦水。公去位之明年,江水平堤,老幼泣而思曰:「無此堤,吾屍其流入海矣!」灌陂塘五百九十八,得田萬二千頃。凡為民去害興利若嗜欲。居三年,於江西八州無遺便。其大如是,其細可略也。卒有違令當死者,公不果於誅,杖而遣之去。上書告公所為不法若干條,朝廷方勇於治,且以為公名才能臣,治功聞天下,不辯則受垢,詔罷官留江西待辯。使未至月餘,公以疾薨。使至,辯凡卒所告事若干條,皆無絲毫實。詔笞卒百,流嶺南。公能益明。春秋五十八,薨於元和五年八月六日。公好施與,家無剩財。自校書郎至為觀察使,擁吏卒前走七州刺史,與賓客處如布衣時,自持卑一不易。 娶清河崔氏,故支江令諷之女,某官某之孫。有子曰寘,年十五,明經及第,嗣其家業。後夫人蘭陵蕭氏,中書令華之孫,殿中侍御史恆之女,皆先公終。有女一人。凡公男若干人,女若干人。明年七月壬寅,從葬萬年縣少陵原。將葬,其從事東平呂宗禮與其子寘謀曰:「我公宜得直而不華者銘傳於後,固不朽矣。」 寘來請銘,銘曰: 武陽受業,始於太師。以官讓兄,自待不疑。勤於紫閣,取益以卑。可謂有源,卒用無疵。慊慊為人,矯矯為官。爰及江西,功德具完。名聲之下,獨處為難。辯而益明,仇者所嘆。碑於墓前,維昭美故。納銘墓中,以識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