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憲章》印尼語Piagam Jakarta),是印尼的獨立準備調查會(BPUPK)成員於1945年6月22日草擬的文件,該文件隨後成為《印度尼西亞憲法》序言的基礎。內容包含伊斯蘭教法的義務。

背景 編輯

日本佔領荷屬東印度期間,佔領爪哇的第16軍在1945年3月成立獨立準備調查會,負責制定憲法,調查未來國家獨立的有關議題。民族主義者希望印尼成為一個世俗國家伊斯蘭主義者則主張印尼應該建立在伊斯蘭教法的基礎上,兩者之間有明顯的分歧。1945年5月29日,獨立準備調查會舉行第一次會議,至6月1日閉幕。閉幕當天,民族主義者蘇卡諾發表講話,概述了建國五項原則[1]

起草過程 編輯

獨立準備調查會第一次會議閉幕後,委員們應蘇卡諾的要求成立八人小組(Panitia Kecil),負責收集和討論委員們的提案,由蘇卡諾擔任組長[2]。之後,蘇卡諾在6月18日成立九人委員會,自任主席,以緩解民族主義者和伊斯蘭主義者之間的矛盾。委員會的職責是根據建國五項原則為憲法撰寫一份兩派都能接受的序言[3]。委員會成員(及其所屬派別)為:[4]

6月22日下午,9人為憲法撰寫序言,但以印尼語加上7個字「dengan kewajiban menjalankan syariat Islam bagi pemeluknya」,規定穆斯林有義務遵從伊斯蘭教法[3]。序言的主要起草人亞明將之命名為《雅加達憲章》[5]

隨後的發展 編輯

1945年8月17日,蘇卡諾宣佈印度尼西亞獨立。翌日,獨立準備委員會印度尼西亞語Panitia Persiapan Kemerdekaan Indonesia召開會議,但蘇卡諾和哈達都擔心,遵守伊斯蘭教法的義務會疏遠非穆斯林。開會之前,哈達會見了穆斯林領袖,設法說服他們同意刪除「七字原則」,「以維護民族團結」 [6]。隨後,委員會首先選舉蘇卡諾和哈達為總統和副總統[7],然後討論憲法草案(含序言)。哈達支持刪除「七字原則」,峇里島代表伊·古斯蒂·克圖特·普查印度尼西亞語I Gusti Ketut Pudja則建議用印尼語的「神明」(Tuhan)詞代替阿拉伯語的「阿拉」。這些提議獲得通過,但是憲法正式發佈時,並未進行更改。[8]經討論後,憲法最終獲得委員會通過。 [9]

1945年的憲法於1949年被《印度尼西亞聯邦共和國憲法》取代,又隨即被1950年臨時憲法取代。儘管兩者在內容上與《1945年憲法》相似,但都沒有在序言中提及「七字原則」[10]。1955年,印度尼西亞制憲議會印度尼西亞語Konstituante召開,以制訂永久憲法,然而沒有派別能掌握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優勢,以推動自己的提案。伊斯蘭主義派系希望擴大伊斯蘭教的作用,又支持政府恢復《1945年憲法》的提議,但條件是序言必須重新規定穆斯林的義務。這項條件被民族主義者否決,於是伊斯蘭主義派別也否決了恢復1945年《憲法》的議案,以示還擊。結果討論陷入僵局,促使蘇卡諾在1959年7月9日發佈命令,解散制憲議會,恢復原憲法,但未恢復伊斯蘭主義者爭取的「七字原則」。為了安撫他們,蘇卡諾說,他的命令以《雅加達憲章》為依歸,它啟發了《1945年憲法》。兩者「密不可分」,但憲章本身沒有法律效力。[11]

在此之後,伊斯蘭主義者還進行了兩次復興《雅加達憲章》的嘗試。1968年,臨時人民協商會議(臨時人協)舉行特別會議,期間新成立的伊斯蘭政黨印度尼西亞穆斯林黨Parmusi)主張為《雅加達憲章》賦予法律效力,但議案遭否決。[12] 2002年,人協審議憲法修正案期間,一些小型伊斯蘭政黨在副總統哈姆扎·哈茲英語Hamzah Haz的支持下,又企圖修改憲法第29條,強制穆斯林遵行伊斯蘭教法,結果同樣失敗。[9][13]

參考 編輯

引用 編輯

  1. ^ Elson 2009,第112頁.
  2. ^ Elson 2010,第26頁.
  3. ^ 3.0 3.1 Nasution 1995,第460頁.
  4. ^ Anshari 1976,第38頁.
  5. ^ Elson 2009,第113頁.
  6. ^ Elson 2009,第120頁.
  7. ^ Kahin 1961,第127頁.
  8. ^ Elson 2009,第121頁.
  9. ^ 9.0 9.1 Butt & Lindsey 2012,第168頁.
  10. ^ Elson 2009,第130頁.
  11. ^ Indrayana 2008,第16-17頁.
  12. ^ Ricklefs 2008,第461頁.
  13. ^ Ricklefs 2008,第551頁.

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