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輝祖(?—1783年),清代湖南祁陽人,官至閩浙總督,因奉命查抄甘肅冒賑案事主王亶望的家產,卻中飽私囊,被乾隆賜死。著有《陳輝祖奏稿》。其弟陳嚴祖亦在甘肅冒賑案中被處死

簡介 編輯

兩廣總督陳大受之子。乾隆二十年(1755年),以蔭生授戶部員外郎,後遷郎中。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十二月,任廣西巡撫,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請修靈渠;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九月,任湖北巡撫;官至閩浙總督。乾隆四十六年七月,奉命查抄甘肅冒賑案事主王亶望的家產,以四、五萬兩白銀盜換了價值九萬餘兩的黃金,還偷了王家的玉器,並將貴重器物多佔為己有。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二月,被賜死

陳輝祖本受乾隆器重,承辦王亶望貪污案,惜因辦案過程中目睹王貪污珍寶古玩甚多,頓起貪念,佔為己有,乃衍生出案外案。

被發覺原因是,王亶望曾經向乾隆進貢過一批玉器,乾隆帝不收,但心中有殘念,於是在清單上尋找這些物品,但未曾發現。於是得知陳輝祖又從中貪污,乾隆非常傷心陳輝祖的欺君及不自檢點,原判斬監候,後令其在獄中自盡。

參考文獻 編輯

  • 清史稿》卷339 陳輝祖傳
  • 官場沉浮啟示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