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榮桂(1876年—20世紀?),伯衡奉天府蓋平縣人。中華民國滿洲國政治人物。

《大滿洲帝國名鑒》(1934年)

生平 編輯

1908年(光緒34年)他在山東省任地方官。1911年(宣統3年)1月,他任臨邑縣知縣。中華民國成立後,他繼續任該職務。

1913年(民國2年)10月,他改任山東省德縣知事。1918年(民國7年)2月,他任濟寧縣知事。翌年7月,他升任濟南警察廳廳長兼理膠濟路警察事宜。1920年(民國9年)1月,他任濟南市政廳總辦。

1921年(民國10年),他轉往吉林省任該省省長公署參議。同年5月,他任吉林全省保衛團督辦處處長。1925年(民國14年)3月,他任東省特別區警察總管理處處長。1930年(民國19年),他任東省鐵路督辦公署參贊。

九一八事變後,金榮桂參加滿洲國建國。1932年(民國21年/大同元年)初,他任東省特別區警察管理處處長。同年3月滿洲國成立,他改任中東鐵路理事會理事。9月,他再度任東省特別區警察管理處處長。翌年3月,他任哈爾濱特別市警察廳廳長。1936年(康德3年)12月,他任首都警察廳總監。翌年7月,他升任奉天市市長。1938年(康德5年)7月,他升任奉天省省長,任至1942年(康徳9年)9月。

此後,金榮桂的生平不詳。

參考文獻 編輯

   滿洲國
前任:
葆康
奉天省長
1938年7月 - 1942年9月
繼任:
徐紹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