郇謨(?—?),唐朝晉州(今山西省臨汾市)人。

大曆年間,元載專權。大曆八年(773年)八月癸未,晉州男子郇謨用麻辮髮,持竹筐及葦席,在長安東市哭泣。人們問他緣故,他回答:「有三十字請獻於皇上。如果目的達不到,便用竹筐裝屍體,扔在荒野。」京兆府上奏。唐代宗召見,賜他衣物,在禁內客省居住。他獻上的三十字,各論一事。其大要:「團」字、「監」字。團,就是請罷諸州團練使;監,就是請罷諸道監軍使。

左巡使、殿中侍御史楊護的職責是巡街,郇謨哭市,楊護不上奏,代宗以為蔽匿不報,八月丁亥,貶他為連州桂陽縣丞員外置。天下藩鎮割據,重要的州郡權署團練、刺史。元載用事,擔任刺史的官員都帶團練的頭銜以取悅人心。元載承寵得志,每更改朝政,出於元載之手,內外共怒,當時歸咎於元載,於是李少良封事於前,郇謨哭市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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