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部隊

執行特殊任務的軍事部隊

特種部隊英語special forces)、特種作戰部隊special operation forces,簡稱SOF)或特戰隊指接受特別及高強度軍事訓練的精銳軍事單位,專門執行特種作戰偵察、滲透 (軍事)、狙擊反恐等非常規作戰。對其細分可以分為近軍事部隊的特種部隊與軍事化的反恐部隊。反恐部隊主要指以作戰進攻英語Offensive (military)反間諜國防反恐怖主義為任務的軍隊特種部隊,可以但不限於稱為警衛連、偵察連、突擊隊特遣隊別動隊等。

在現代中文語境中,特種部隊一般不包括非軍事單位特種警察部隊。現代特種部隊的概念最早出現於20世紀初,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間顯著的發展起來。當時參戰各國的軍隊都創立了能夠在敵後從事特種作戰的軍事單位。特種部隊的功能和概念視乎不同國家的軍事需求而有所不同,當中他們最常擔任的角色包括:空降作戰、反叛亂、反恐、對外國軍事支援、隱蔽行動直接行動人質救援、刺殺/抓捕高價值目標、情報收集、機動作戰,以及非常規作戰。而中華民國時期的特種兵概念,則是指常規部隊除步兵以外的炮、騎、工、汽車等專業技術要求較高的兵種。[1]

早期軍事特種部隊主要着重戰場任務為主,但自1972年慕尼黑慘案後各國開始投放資源成立能夠執行拯救人質和反攻任務的反恐部隊,當中有部份是隸屬執法機關或國家安全機構(如聯邦調查局人質拯救隊)的警察戰術單位,也有部份是隸屬軍隊(如英國陸軍第22特別空勤團的特別項目隊和美國陸軍三角洲部隊)的軍事特種部隊。前者受限於其所屬組織和角色定位通常只能夠在國內執行任務,而後者除了可在國內反恐外也可部署到海外執行軍事性質的任務。

在不同國家和語境中,對於「特種部隊」的稱呼亦可能會有所差異。例如在俄語圈國家,特種部隊被稱為「Спецназ」(音譯:「斯佩茨納茲」),此為俄語中「特別用途」(也可譯作「特別目的」)的縮寫。而在美國,除了陸軍特種部隊以外的其他美軍特種作戰單位(如:三棲特戰隊)都被統一的稱為「特種作戰部隊」(Special Operations Forces),而非「特種部隊」(Special Forces)。

各國特種部隊 編輯

以下只列出現存隸屬各國軍隊和情報機關的特種部隊,如欲查詢各國特種警察單位請參考特種警察列表

  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 編輯

  阿爾巴尼亞 編輯

  阿爾及利亞 編輯

  澳洲 編輯

  奧地利 編輯

 
獵人突擊隊

  白俄羅斯 編輯

  比利時 編輯

 
比利時陸軍特種部隊旅的隊員手持FN SCAR H自動步槍

  巴西 編輯

  保加利亞 編輯

  柬埔寨 編輯

  加拿大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

  中華民國 編輯

  古巴 編輯

  捷克 編輯

  丹麥 編輯

  埃及 編輯

  愛沙尼亞 編輯

  芬蘭 編輯

  法國 編輯

  格魯吉亞 編輯

  德國 編輯

  希臘 編輯

  匈牙利 編輯

  印度 編輯

  印度尼西亞 編輯

  伊朗 編輯

  伊拉克 編輯

  愛爾蘭 編輯

 
愛爾蘭陸軍遊騎兵

  意大利 編輯

  以色列 編輯

 
以色列海軍第13突擊隊

  日本 編輯

  哈薩克 編輯

  南韓 編輯

 
大韓民國海軍特戰戰團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編輯

  馬耳他 編輯

  拉脫維亞 編輯

  立陶宛 編輯

  馬來西亞 編輯

  墨西哥 編輯

  蒙古 編輯

  荷蘭 編輯

  新西蘭 編輯

  挪威 編輯

  巴基斯坦 編輯

 
巴基斯坦海軍特別勤務群

  秘魯 編輯

  菲律賓 編輯

  波蘭 編輯

 
波蘭軍隊行動應變及機動組與美國海軍三棲特戰隊的隊員正進行着訓練

  葡萄牙 編輯

  俄羅斯 編輯

 
1979年阿富汗戰爭期間的格魯烏特種部隊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阿爾法小組的隊員進行CQB訓練

  塞爾維亞 編輯

  新加坡 編輯

  斯洛伐克 編輯

  南非 編輯

  西班牙 編輯

  瑞典 編輯

  瑞士 編輯

  敘利亞 編輯

  泰國 編輯

  土耳其 編輯

  烏克蘭 編輯

  英國 編輯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的英國陸軍特別空勤團

  美國 編輯

 
美國海軍三棲特戰隊
 
美國陸軍160特種空降連
 
第75游騎兵團
 
擔任著保鏢的美國海軍特種作戰開發群隊員
 
美國海軍陸戰隊特別應變隊

(前空軍特種空中作戰中心英語Air Force Special Operations Air Warfare Center

  委內瑞拉 編輯

  • 委內瑞拉陸軍
    • 第99特種部隊旅
      • 第991特種作戰營
      • 第992特種作戰營
      • 第993特種作戰營
      • 特別支援營
  • 委內瑞拉空軍
    • 第10特種作戰空中群
    • 第15特種作戰空中群
    • 第17特種作戰空中群

  越南 編輯

跨境任務實例 編輯

使用之限制與注意 編輯

特種部隊作戰強調其隱密與機動性,可能經常需要在友軍無法直接補給的情況下長時間作戰,加上作戰性質高度仰賴通信以及情報交換所需要的設備,限制了所能攜帶的武器數量跟乘用載具,傳統部隊使用的反坦克導彈或是肩射防空導彈較不容易攜帶,仍然有其弱點。尤其是在情報上面一旦產生失誤,仍有可能遭到訓練強度遜於特種部隊的一般軍隊或是民兵重創。例如特種部隊極常使用的直升機就較一般步兵可以搭乘的裝甲運兵車容易受損且遭到攻擊時的死傷會較為嚴重,而同時由於重型裝備的攜行數量有限,特種部隊一旦遭遇到擁有大量裝甲車輛的敵軍,卻沒有其他的友軍火力支援(例如處於友軍空中支援或是砲兵支援火力範圍之外),手上擁有的小口徑武器將難以面對裝甲車輛,如敵方擁有大量士兵,即便戰鬥力不如特種部隊,作戰時仍然會加速消耗特種部隊相對有限的彈藥。因此特種作戰本身仍應避免與數量或是兵器上佔有優勢的敵軍正面衝突。

同時由於特種部隊的行動高度依賴直升機,而直升機的可靠度關乎到任務成敗的影響,整體使用特種部隊的計劃跟時間點需要有更為精細的規劃,這體現在鷹爪行動跟獵殺本拉登的行動之中都有直升機損毀而影響到行動的結果,特別是直升機的損毀會使得整個行動留下證據。如果特種部隊本身的行動區域是在非處於交戰狀態的國家,將會涉及到侵犯他國主權以及非法軍事行動的爭議,例如以色列在慕尼黑事件後一系列獵殺巴解組織成員或是在阿根廷綁架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都曾引起事件所在國的抗議。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抗战时期青年军的组建. 人民網. 2016-08-25 [2023-1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16). 
  2. ^ Ship captain freed, three pirates slain. 今日美國報. 2009-04-12 [2009-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1-10) (英語). 

外部連結 編輯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