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遺址位於吉林省大安市月亮泡鎮月亮湖南岸台地上,面積有75萬平方米。此外,還包括了環月亮湖的東山頭墓地、月亮湖漁場墓地等幾十處同期遺址。1974、2001年兩次發掘。漢書遺址發現了大量的房址、墓葬、灰坑等多處種類型的遺存以及裝飾有篦點幾何紋的筒形陶器、彩繪陶壺、紅衣陶碗和各類青銅質的刀、扣等各種生活用品和生產工具。遺址中出土大量澆鑄銅器的石范和陶范。漢書遺址可以區分為早、晚兩個時期,早期被命名為「漢書一期文化」,時間跨度從西周時期到戰國。晚期稱為「漢書二期文化」,時間延續至漢代。[1]2001年,公佈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漢書遺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所在吉林省大安市
分類古遺址
時代青銅時代
編號5-26
登錄2001年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汉书遗址. 白城市人民政府. [2021-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