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久(1532年—?),字之德,山西澤州陽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可久

大明四川按察司僉事
籍貫 山西澤州陽城縣
字號 字之德
出生 十一月初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王氏
親屬 李豸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

山西鄉試第十六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六十三名,三甲第一百三十五名進士[1][2]。授唐縣知縣,歴河間府同知,升山東按察司僉事,皆有政績。因忤當道,謫為華州知州,擢南京兵部武選司郎中,萬曆六年(1578年)五月晉四川僉事,分巡上川南道,自劾去官[3]

家族 編輯

曾祖李譽,壽官;祖父李思忠,贈知縣;父李豸,右布政使。母梁氏(封孺人)。具慶下。弟可大、可教[4]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山西通志·卷122》:李可乆,豸子,嘉靖壬戌進士。唐縣知縣,歴河間同知、山東按察司僉事,俱有政績。忤當道,謫知華州,擢南武選郎中,晉四川僉事,自劾去。居鄉仁厚。邑父子登制科者,自可乆始。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吳汝礪
明朝唐縣知縣
1562年-1566年
繼任:
田成法
前任:
傅霖
明朝華州知州
隆慶六年-萬曆元年
繼任:
王楷
寧陽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