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人民政府

座標29°07′22″N 110°29′08″E / 29.122814°N 110.485647°E / 29.122814; 110.485647

張家界市人民政府(簡稱張家界市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張家界市的行政管理機關。現任市長是王洪斌,2021年4月上任。

張家界市人民政府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製發。

主要領導
市長 王洪斌
副市長(8) 尚生龍、楊洪峰、汪濤、高靖生、萬東、趙雲海、龍鐵軍、陳瑜
秘書長 向志剛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湖南省人民政府
組織上級機構 張家界市人民代表大會
張家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 地級市人民政府
行政級別 正地廳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黨組
聯絡方式
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歷史 編輯

1988年,大庸市升為地級市。1994年4月4日,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

職權 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七十三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1]

  1. 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佈決定和命令;
  2.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 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劃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 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8.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9.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10.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1. 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歷任市長 編輯

姓名 就任日期 卸任日期 備註
肖征龍 1989年7月 1994年3月
李剛鋌 1994年3月 1998年12月
魯平益 1998年12月 2003年12月
胡伯俊 2003年12月 2007年4月
趙小明 2007年4月 2013年3月
許顯輝 2013年4月 2015年6月 [2]
王志剛 2015年6月 2017年9月
劉革安 2017年9月 2021年4月 [3]
王洪斌 2021年4月 [4]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國人大網.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0). 
  2. ^ 许显辉当选张家界市长. 中國經濟網. [2022-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12). 
  3. ^ 刘革安任张家界市委书记 虢正贵不再担任(简历). 中國經濟網. [2022-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22). 
  4. ^ 王洪斌任张家界市代市长 刘革安辞去市长职务. 中國經濟網. [2022-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