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地區,是已經撤銷的地區,在今河南省境內。[1]

歷史 編輯

開封地區其前身為1949年設立的鄭州專區陳留專區。其中鄭州專區行政專署駐滎陽縣,共轄7縣,分別為滎陽成皋[註 1]新鄭登封鞏縣密縣鄭縣陳留專區行政專署駐陳留縣[註 2],共轄9縣,分別為陳留開封中牟尉氏通許杞縣蘭封[註 3]考城[註 3]洧川[註 4]。 1952年撤銷陳留專區,併入鄭州專區。1955年鄭州專區公署遷往開封市,並更名為開封專區。1969年更名開封地區。1983年9月1日,國務院批准撤銷開封地區,將鞏縣、新鄭、密縣、登封、中牟劃歸鄭州市;開封、蘭考、尉氏、通許、杞縣劃歸開封市。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存档副本. [2016-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8-10). 

註釋 編輯

  1. ^ 1954年併入滎陽縣
  2. ^ 1957年撤銷陳留縣,更名陳留鎮,併入開封縣
  3. ^ 3.0 3.1 1954年,蘭封、考城二縣合併為蘭考縣
  4. ^ 1954年併入許昌專區下轄的長葛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