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香港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特別行政區,位於華南沿岸、珠江口以東,由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內陸地區,以及262個大小島嶼組成。香港開埠前乃一僅有小量人口的漁村,1842年起因大清帝國對外戰敗,香港的領域被分批割讓及租借予英國,成為其統治下的殖民地1984年,中英兩國落實香港前途,決定香港於1997年7月1日結束英國統治,主權交還中國。中方承諾香港以一國兩制方針,回歸後50年內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亦可享有除外交防務外的高度自治權。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香港經濟和社會迅速發展,不僅成為「亞洲四小龍」之一,也是全球其中一個最富裕、最安全、經濟最發達和生活水平最高的地區,更獲東方之珠及美食天堂等美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