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政府首腦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品質評定標準被評為初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政治專題 (獲評初級極高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政治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政治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初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初級
 極高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極高重要度

「政府首腦」乎?「最高行政首長」乎? 編輯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

我一直對「政府首腦」這個用詞感到疑惑,「首腦」這個用詞,好像是某個秘密幫會結社或是外星人侵略地球大同盟裏頭頭的職稱。觀條目所指,實際上指的不就是該國的「最高行政首長」嗎?我的疑問是,這是哪裏的用語?有什麼理由可以支持這個用語的使用?

這個用語的使用,牽涉到國家條目的模版的變動(參考英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因此提出來供大家討論。

當然,各國憲法或法律規定的最高行政首長不見得是現實具有最大實權的人物,舉例言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如此,不過這又是另一件事了。未命名 19:41 2006年9月1日 (UTC)

  • 「政府首腦」看到比較多,「最高行政首長」看到比較少
  • 個人理解「政府首腦」的範圍比「最高行政首長」要小
    • 比如:「各國政府首腦會晤」
    • 疑問:能稱曾蔭權為「政府首腦」嗎?
--Isnow 19:59 2006年9月1日 (UTC)
在國家模版裏面,我們已經很清楚知道,指的就是「國家」「最高行政首長」,所以我想應該沒有曾蔭權是否為會出現在國家模版內「最高行政首長」的情形。何況政府首腦這個條目的解釋就是中央政府的領導人,列舉的也是各國的「國家」「最高行政首長」。
至於「各國政府首腦」的用語,我的印象中,台灣方面確實是有少數情形會如此使用,不過也僅限於一群頭頭們一起稱呼的情況,但是個別稱呼某某人為某某國的政府首腦,是絕無僅有的。不知大陸在個別稱呼的情形下是否就是以「首腦」名之?未命名 20:31 2006年9月1日 (UTC)
  • 「政府首腦」確實常用於「一群頭頭們一起稱呼的情況」;個別稱呼的時候就直接用頭銜了
  • 還有一種情況,「副總理和副總理會晤」好像也算「政府首腦會晤」,這就不一定「最高」了
我覺得{{Infobox Country}}里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這兩個詞有些多餘,直接用頭銜就可以了。
--Isnow 20:49 2006年9月1日 (UTC)
我認為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或是「最高行政首長」)還是有列出來的必要,否則不知道頭銜的定位是什麼。例如在總統制下「總統」往往兼為國家元首和最高行政首長,不列出來無法瞭解該頭銜之本質。
至於您指出的「副總理和副總理會晤」這個例子,若也算「政府首腦會晤」,剛好表明國家模版內的「政府首腦」一詞不甚精確,因為該模版指的就是「形式上國家行政權體系下的老大」這一個人而已。未命名 21:07 2006年9月1日 (UTC)
一個例子,法國總統應該是「老大」吧:那總理列在那裏該寫什麼呢?--Isnow 21:37 2006年9月1日 (UTC)
法國這種雙首長制的情況比較特殊,國家元首和實質上的最高行政首長時分時合,不過,原則上最高行政首長應該還是指總理而言,畢竟我們要的是「形式上」行政權的老大就好了,就算總統握有最大的行政實權也無關緊要,這方面應該是看法國憲法所下的定義就可以解決了。要不然偷懶的方法,參考英文、法文的維基應該也可以。未命名 21:52 2006年9月1日 (UTC)
--Isnow 11:13 2006年9月2日 (UTC)

其實呢,解釋一下這兩個詞,國家元首指的就是「國家名義上的最高領袖(代表人)」(董事長);政府首腦或是最高行政首長指的是「國家政務形式上的最高決策者」(總經理),此二者照理各國的憲法都會規範,不見得是沒有意義的名詞。未命名 12:07 2006年9月2日 (UTC)

我認為: 跟英文的"HEAD",有很大的關係吧, 只是翻譯的問題. 直翻"HEAD", 就是:首--頭--腦; 長--不過是尊稱罷了.如:長官.

  • Head of State, Head of Government, Headmaster, Head of the Department.Hillgentleman 14:49 2006年9月4日 (UTC)
返回 "政府首脑"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