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

由Walter Grassroot在話題新條目推薦討論上作出的最新留言: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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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本條目內以「中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並代之之解釋,以及對去地區中心主義的措施 編輯

已看到@Es91213閣下所做的編輯,為防止編輯戰及誤會,以此話題為摘要解釋。

以「中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並代之之解釋,以及對去地區中心主義的措施:

  • 首先RCEP協定在國際媒體以及兩岸相關之中文媒體的主流報道為「中、日、韓與澳、紐同東盟(東協)所構成之自由貿易區」,因此採用中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簡稱並不有損讀者對本條目的認知與理解
  • 其次,已在成員國的國名全稱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之全稱,避免誤導以及產生地區中心主義;所有採用「中國」一詞為簡稱的文本內容均以連結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國旗亦採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非  中國使用,以做區分和去地區中心主義
  • RCEP簽署協定各方均以中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簡稱(或正式名稱,以場合與情況而定);表格所來源之英文條目亦採用China作為PRC之簡稱
  • 若閣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為中國存有不理解或認為不妥當,可提供意見;就簡稱本身而言,閣下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詞條中關於「中國」作為簡稱的討論,現應已達成共識,在保障對地區中心主義之內容有顯而易見的解釋下,我認為採用中國作為簡稱更符合讀者所需內容之統一性與連貫性

以上。--Sinet留言2020年11月17日 (二) 15:47 (UTC)回覆

(:)回應 請先查閱WP: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再次強調不要自創規則。es91213留言2020年11月18日 (三) 01:40 (UTC)回覆

地圖2區的顏色太相似..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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