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地區,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已經撤銷的地區行政公署

歷史 編輯

1976年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設立石河子地區,將石河子市塔城地區沙灣縣昌吉回族自治州瑪納斯縣劃歸石河子地區領導。[1]

1978年8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撤銷石河子地區。石河子市改由自治區直轄,沙灣縣劃歸塔城地區,瑪納斯縣劃歸昌吉回族自治州。[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76年). 中國政府網. [2022-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3). 
  2. ^ 一九七八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中國政府網. [2022-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