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誓》又名《太誓》,是《尚書》中的一篇。已失傳,殘句見於多本先秦史籍中。

該篇於秦始皇焚書坑儒及之後項羽火燒咸陽宮後失傳,西漢中期在一位河內女子奉獻該篇後再度流傳,並被編入《古文尚書》,《史記·周本紀》引「今殷王紂乃用其婦人之言,自絕於天,毀壞其三正,離逷其王父母弟,乃斷棄其先祖之樂,乃為淫聲,用變亂正聲,怡說婦人。故今予發維共行天罰。勉哉夫子,不可再,不可三!」東漢馬融在《書序》中質疑該版本的真實性時,提到《春秋》引「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國語》引「朕夢協朕卜,襲於休祥,戎商必克」、《孟子》引「我武惟揚,侵於之疆,取彼兇殘,我伐用張,於湯有光」、《荀子》引「獨夫受」、《禮記》引「予克紂,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紂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並指出當時流傳的版本都沒有相關文句,西晉杜預注《左傳》時指《左傳·昭公二十四年》引「紂有億兆夷人,亦有離德,余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該版本亦無。永嘉之亂後該版本也失傳,《偽古文尚書》在作偽時將這些片段等竄入,並加上了《孟子》引用的「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墨子》引用的「文王若日若月乍照,光於四方於西土」、「紂夷處,不肯事上帝鬼神,禍厥先神禔不祀,乃曰吾民有命,無廖排漏,天亦縱棄之而弗葆」、「於去發曰,惡乎君子,天有顯德,其行甚章,為鑑不遠,在彼殷王,謂人有命,謂敬不可行,謂祭無益,謂暴無傷,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祝降其喪,惟我有周,受之大帝」,惟獨漏了《墨子·尚同篇》引用的「小人見奸巧,乃聞不言也,發罪鈞」。[1]

清華大學館藏戰國竹簡中整理出的《厚父》篇中包括「古天降下民,設萬邦,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司下民之匿」一句,與《孟子》引《尚書》「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相符,而《偽古文尚書》卻將其竄入《泰誓上》,改為「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2]

參考資料 編輯

  1. ^ 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
  2. ^ 李學勤. 清华简再现《尚书》佚篇. 中國教育報. 2014-09-05 [2023-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