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亭(1918年11月—2011年7月13日),陝西神木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1937年起,任山西省興縣縣委組織部長、縣委書記,偏關縣委書記兼縣大隊政委,保德縣委書記,晉綏分局二地委委員兼五寨縣委書記等職。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任遼寧省遼中縣委書記,吉林省松江工委組織部長、永北縣委書記等職[1][2]。1949年,任東北局組織部幹部處處長。後升任哈爾濱市委副書記,東北局財經工作部副部長、組織部副部長[3]。1955年後,任勞動部副部長。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殘酷迫害[4]。1977年後,任國家標準計量局黨組副書記,國家計量總局局長。1979年,任福建省委書記兼省委組織部部長[5]。1982年9月,當選為中央紀委常委。1987年10月,當選為中央紀委副書記[6]。2011年去世[7]

參考 編輯

  1. ^ 永吉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永吉县志. 長春出版社. 1991: 14. 
  2. ^ 沈阳党史资料. 中共瀋陽市委黨史研究室. 1988: 135. 
  3. ^ 廖蓋隆; 羅竹風; 范源. 中囯人名大辞典.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90: 141. 
  4. ^ 原中纪委副书记李正亭遗体送别仪式在八宝山举行. 中國網. [2014-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5). 
  5. ^ 1979年福建大事记. 福建政府. [2014-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5). 
  6. ^ 吳江; 國家行政學院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五十年, 1949-1999. 黨建讀物出版社. 2000: 232. 
  7. ^ 中央纪委原副书记李正亭同志逝世. 新華網. [2014-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