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霞(1907年12月23日—1967年2月10日)字耀宗江蘇省寶山縣(今上海市寶山區)人,中華民國陸軍中將,黃埔軍校第三期。

李天霞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07年12月23日
 清朝江蘇省寶山縣
逝世1967年2月10日
 中華民國台灣省台北市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徐文娟
盧淡蓮
羅璐
岳景華
親屬父:李靄亭
母:劉氏
妹:李惜陰
子:李塞安、李力安
職業職業軍人
軍事背景
效忠 中華民國
服役 中華民國陸軍
軍銜 中將
學歷
經歷

經歷 編輯

早年家族移居於上海經營米業,1925年入讀黃埔軍校,1927年8月參加北伐,後任中校逐步累升,參加中共蘇區第五次圍剿後任51師少將副師長。當時著名的張靈甫在其手下任團長。武漢會戰期間,李天霞調任40師師長,隸屬於第29軍軍長兼79師師長陳安寶。1939年反攻南昌之役,79師師長段朗如伏法,29軍軍長陳安寶陣亡。後王耀武因升遷卸任第51師師長,選擇把李天霞請回做第51師師長,導致李天霞和張靈甫之間的關係緊張,張靈甫調到第58師。李天霞後轉戰廬山戰鬥、上高會戰,並獲陸海空軍武功狀,升第100軍中將軍長。參加長衡會戰、雪峰山會戰。

抗戰後,100軍改組為國民革命軍整編83師,李天霞續任中將師長。1946年,整編83師赴蘇北參加蘇中戰役,有多支下轄部隊遭殲滅;在魯南會戰李天霞兼任第一縱隊司令官,同時指揮整83師、整25師、整65師、整74師大舉進攻。

1947年2月22日,王耀武致電蔣介石,保舉李天霞升任整編軍軍長:

查整編八十三師師長李天霞勇敢善戰,卓著勳勞,年來在蘇北剿匪,迭克重鎮。此次進入魯南,又能達成任務。當次整軍綏靖之際,懇以整編軍長擢用,定有優異表現。所遺師長職缺,擬以該師副師長周志道升充。該員忠勇幹練,久著胄功。如以升任,極收人地之宜。可否,乞鈞裁。

俞濟時在擬辦時,明確建議由整編83師、整編74師編組整編軍,李天霞出任軍長:

查李師長天霞,曾充51D團旅長、副師長、師長,74A副軍長,後調100A(即現整83D)軍長。民廿三年痛殲方志敏匪部,所以收效甚迅者,胥賴該員之追繳得力。即前74A歷次光榮戰績,亦多系該員創成。整83D素質原不良好,賴該員整頓得成勁旅,蘇北、魯南迭克重鎮,如鹽城北、新安鎮、馬頭鎮、大埠、新城、花埠、臨沂等處,戰績至為輝煌。竊以整83D最好與整74D整編為軍,即以李天霞為軍長,整83D內多整74D之老幹部,如能合編,必更能協同適切,發揚威力。當否,乞核。

蔣介石批示:「待魯中戰役告一段落即可編軍也。」1947年5月3日,蔣介石蒞臨徐州視察,問責陸軍總司令顧祝同魯省軍事不利。顧祝同在匯報中將李天霞作為替罪羊,結果李天霞被革職留任,同時本來配屬李天霞指揮的整編七十四師改由整編二十五師黃百韜指揮。

孟良崮戰役中李天霞所率整編83師是該場戰役國民革命軍中距離整74師距離最近,卻也進軍最遲緩的部隊;當整74師遭包圍時,身為師長的李天霞僅派遣不滿1營的部隊救援該師,最終導致整編74師被消滅。原因多有後世研究有說法是基於當年與張爭奪74師師長職務私怨[1],實際上李天霞早在抗戰期間便與張靈甫不和;李天霞在抗戰中便以私德不佳遭人詬病[2],在軍中與女性政工人員有染,也經常在軍中開宴會娛樂,可說是標準的國民黨將領腐化典範。雖然於作戰表現上不乏軍譽,但在私德上李並不為其同輩甚至下屬所敬愛;這連帶讓身為同學兼上司的王耀武在1944年升任24集團軍司令,而必須離開74軍體系時,選擇將100軍軍長,同時也是57師前師長的施中誠調回升任74軍。但將李天霞升任至100軍軍長,這種明升暗降的做法實際上把他排除出74軍人事體系;後來抗戰結束後更由他的學弟張靈甫升任74軍軍長,無法與同學翻臉的李天霞自然記恨於不支持自己的一干74軍部屬,也包括了長期對他詬病,最後還搶了應該是他佔缺的張靈甫。

孟良崮戰敗後,第一兵團司令長官湯恩伯承擔領導責任,本、兼各職均請辭。1947年6月14日,湯恩伯給蔣介石上親筆信,就其出任第一兵團以來的體驗、觀察進行匯報,並提出若干針對國軍的改進意見。「幕僚對主官之影響甚鉅,應具備有相當之經驗和閱歷,且須有品德之修養。目前各級幕僚大半為新出校門之陸大學生,學理或有相當之心得,但實際經驗和品德之修養上往往有欠老練,遇事輕率且常有與部隊長發生無意義之磨擦。例如,此次李天霞師長之被誤解,完全系出於陸總部徐署長一人之撥弄。」(註:指1947年5月3日蔣介石蒞臨徐州時,陸軍總司令部作戰署署署長徐志勗構陷李天霞)「部隊勞逸應力求平勻且須相機給予休整之機會。例如七十四、八十三師自去年春季開始進剿蘇北土匪以來,迄今年半有餘。且每次大戰役均由該兩師擔任,以致傷亡慘重,元氣大損,非拖則打,毫無休整機會。」「李天霞是一員能幹的將領,絕不是壞人,職可以人格擔保。此次事出有因,務懇輕恕。八十三師目前需要李天霞回去整理,否則這一個師又糟了。職對李天霞無私見,純本部隊之立場及黨國之利益上說話。最好能令李天霞回師負責整理,戴罪立功。」

孟良崮戰敗後,蔣介石辰養手諭:「八十三師師長李天霞撤職交陸軍總部審判。」,陸軍總司令徐州司令部將李天霞解京訊辦,蔣介石指派國防部部次長秦德純為本案審判長,組織高等軍法會審。最終李勉強依靠人脈及大筆賄賂運作才免過一死,其後復任第一綏靖區副司令官兼國民革命軍第七十三軍軍長。

秦德純向陳誠簽呈:

「查本案迭經審問,訊明該李天霞所屬部隊,在五月十三日以前,配屬第一兵團(註:司令官湯恩伯)為預備隊,自同日酉時起,該兵團以孟良崮戰事緊張,始先後電令該師以一旅分別控制於盤龍山、孟良崮等高地,向馬牧池東北方面搜剿,並阻止荊山南下之匪進出桃花山、岩石山之線,與友軍協力解孟良崮七十四師之圍。該師遵即分別執行。

按該師所屬部隊雖有九團,但其中有奉令駐守蘇北一團,未歸建制;臨沂三團,統歸兵團直接指揮;撥歸七十四師指揮一團;實際該李天霞指揮者,僅有步兵四團。且一年來,由蘇北進剿至魯南,屢次戰役傷亡,實有戰力不過三分之二。而其當面之匪有第二、八兩縱隊,約計達四萬人。該師經數日戰鬥,又傷亡官兵三千人以上,然仍能於十六日拂曉前進十華里,攻佔桃花山,終為優勢之匪所阻,致未能解七十四師之圍。而其已盡應盡之努力,亦可概見。且經顧總司令湯司令官迭電證明屬實。是該被告李天霞對於此次戰役,尚無作戰不利之處。

至鈞座五月十六日廿四時飭該李天霞部即向孟良崮進擊之電令,據查該李天霞繫於五月十七日十時廿分始行奉到,而七十四師已於十六日黃昏遭受不利,退出孟良崮。是奉到電令之時,孟良崮業已被陷,並非該李天霞奉行不力所致。關於此點,似可免究。

再查該李天霞在北伐、剿匪、抗戰各戰役,向極英勇,迭著功勳,獎敘有案,值茲剿匪戡亂,需才孔殷之際,該員既經撤職示警,擬請從寬免於刑事處分,俾圖報效等情。」

1947年12月11日陳誠給蔣介石簽呈「前來查該李天霞對於整編七十四師失敗責任,既經秦次長等訊明,並無違抗救援命令,或作戰不力情節,似可准如所擬,從寬免究。」。

在1949年國民政府潰退東南沿海時,73軍並未遭到重大打擊便先南撤,戰力尚稱完整。在福州戰役73軍遭重創後撤守平潭島,李除擔任軍長外另兼任平潭島防衛司令,下轄部隊約萬人,同時尚有海軍協防;但李先把家人優先撤往台灣,同時並未強化平潭島防衛能力,所以在1949年9月12日爆發的平潭島戰役中,僅被解放軍用3個團的兵力與不到3天的時間便輕易擊垮。平潭島駐守部隊在僅有幾百人傷亡下,以7千7百人遭俘虜的結果戰敗,包括李天霞在內最後僅有約4千人搭乘天平號輪船逃往台灣,不過李與殘存部隊一下船便被繳械,身為司令的李天霞隨即送軍法審判;但李天霞並沒有挑起戰敗責任,而夥同孫鳴玉串供,推託上司李延年曾口頭告知在必要時可撤退[3]。實際上此說法純屬誣陷,而李延年成為這場戰敗的另一位苦主,最後李天霞遭判處有期徒刑8年,李延年則是有期徒刑10年。

但實際上,此判刑也沒有確實執行;經軍中人脈運作李天霞不久便因不明理由順利出獄,隔年被派往金門戴罪立功[4],後還擔任澎湖防衛指揮部副司令官。

1960年代經商與李姓醫師爆發土地詐騙糾紛,被判有期徒刑1年8個月,1967年2月10日病逝。

家庭 編輯

  • 第一任妻徐文娟婚於1922年,後1928年難產生一子李塞安後死。
  • 第二任妻盧淡蓮婚於1930年,後1941年病死。
  • 第三任妻羅璐婚於1943年,1945年10月駕吉普車慰問傷兵途中車禍死。
  • 第四任妻岳景華婚於1946年。
  • 其子李力安現為兩岸導演,參與拍過《戲說乾隆》《長纓在手》《國姓爺傳奇》等。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孟良崮英魂錄,張凱彺 1998 p162
  2. ^ 中將班裏的少將. [2014-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1). 
  3. ^ 黃埔“山東三李”浮沉錄 毛德傳著 石齊 編輯. [2014-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3). 
  4. ^ 孟良崮英魂錄,張凱彺 1998 p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