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橞
谷王朱
谷庶人朱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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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宗室 明朝谷藩國王 | |||||||||
姓名 | 朱橞 | ||||||||
封爵 | 親王 → 庶人 | ||||||||
封號 | 谷王 | ||||||||
出生 | 1379年 | ||||||||
逝世 | 1428年(48—49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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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
他在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十三日(1391年5月17日)受封谷王,之所以稱作谷王,是因為就藩地宣府古名上谷郡。一作如意王。洪武二十八年三月十二日(1395年4月1日),就藩宣府。建文四年二月初四(1402年3月7日)改封長沙,又增加歲祿二千石。同年六月十三日(1402年7月13日),靖難之役末期燕王圍攻南京城時,與李景隆共同投降並開其鎮守的南京金川門讓燕王軍隊進城,史稱金川門之變。
朱橞在封國日益無道,奪人民田地,侵吞賦稅,又殺無罪之人。長史虞廷綱諫之,朱橞反誣虞廷綱誹謗,斬之。後來朱橞密謀謀反,被蜀獻王朱椿向明成祖告發,使其在永樂十五年二月初六(1417年2月22日)和兩個兒子一起被明成祖削為庶人,與家人一同囚禁於徽州新安衛公署內[1],谷國亦被撤除。宣德三年(1428年),朱橞在囚禁中去世,其家屬取赴京,後安置鳳陽、廬州。
家庭 編輯
妻妾 編輯
- 周氏,兵馬指揮周鐸之女,冊為谷王妃
- 繆氏,生朱賦焮,天順八年(1464年)因兒子去世後孤苦無依,朝廷下詔加月糧薪炭,每年加絹布人二匹
子嗣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參考書目 編輯
參見 編輯
無 原因:明太祖封之 |
明谷國國王 1391年-1417年 |
無 原因:削為庶人,明朝廷撤除封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