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興礦難

廣東大興礦難,又稱「廣東梅州特大透水事故」,是2005年8月7日,發生中國廣東省興寧市大興煤礦的特大透水事故,後放棄救援,造成121人死亡。[1][2][3] 該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725萬元,屬責任事故,相關責任人被起訴判刑。 [1][2][3]

參考資料 編輯

  1. ^ 1.0 1.1 广东兴宁矿难案一审宣判 16名渎职者被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0-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5). 
  2. ^ 2.0 2.1 广东梅州特大透水事故123人遇难. 人民網. [2020-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4-30). 
  3. ^ 3.0 3.1 广东大兴煤矿董事长曾想出资3亿摆平矿难. 人民網. [2020-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5).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