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銀行山西省地方政府的官辦銀行。發行晉鈔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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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十八年山西巡撫岑春萱奏准開設山西晉泰官錢局。首任領事王廷本(山西介休人)領得藩庫紅封平銀六萬兩,由運絳調業務員二十餘人在省城活牛市街營業。業務除存放藩司賦稅銀兩外,又增加了社會服務。光緒三十三年,王廷本病故,魯文軒(山西洪洞人)繼任領事。兩年後,撫藩加派渠本澄(山西祁縣人)為總理,魯文軒退為協理。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太原起義中土匪先搶藩庫次搶官錢局,官錢局房屋和帳簙一併被焚,人員逃散。晉泰官錢局結束。

1912年,山西省軍政府撥出銀圓33萬餘元在原晉泰官錢局的基礎上開辦了山西官錢局王化南(山西新絳縣人)為總辦。資本約合銀元三十三萬元。營業初期,官錢局業務全部按照票號慣例辦理。1913年改組後,其營業就以經理司庫款項為主,與商界往來變得很少。山西官錢局初發放小銀元票六萬餘元,不久即收回。一九一三年底又開始發行小銀元票八萬一千八百元,大銀元票四千零四十元。還發行銀條,金條紙幣兩萬元。據1914年統計,山西官錢局投放紙幣11萬元,到1917年底緊縮為6萬元。

1917年閻錫山兼山西省長後,在省長公署政務廳內設銅元經理處,任命高步青(山西代縣人)為局長。1918年銅元經理處更名為銅元局,從陝西和山西大量收買制錢,改鑄發行了十枚和二十文兩種銅元,僅一年多獲暴利360餘萬元。

1919年1月1日經北洋政府財政部批准,山西官錢局改組為山西省銀行,資本總額定為三百萬元(開業時時收資本1 177 850元),設總管理處於太原。山西省政府頒佈《取締各縣紙幣規則》限制錢莊活動。聘山西祁縣大德恆票號總經理閻維潘為首任總理,協理齊夢彪(山西定襄人)。董事;徐一清喬尚謙魯奎儒嚴慎修王玠高步青賈繼英。監察;崔廷獻趙戴文楊兆泰張瑞芳 (光緒進士)任山西省銀行督辦[1]

根據《山西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採取公私合辦的形式,「以經營普通銀行事業,調劑全省金融為宗旨」「設總行於山西省城,總轄各行一切事務」「除山西省垣外擬於北京、天津、漢口、上海、張家口、歸化、包頭及省內太谷、新絳、忻縣、大同、長治等處先行設立分行」。營業範圍為:(一)存款;(二)放款;(三)匯兌;(四)買賣生金銀;(五)折收未滿限期票及匯票;(六)代素有交易之銀行、公司、商號及個人收取各種票據之款項;(七)代人保管貴重物品;(八)兼營儲蓄業務。在太原設立總管理處,下設總稽核、總文書、總營業、總會計及司券、司庫,時稱「四總兩司」。同時另設立太原分行對外營業,在山西新絳、太谷等縣城及地區設立分行、辦事處或寄莊。陸續在天津、上海、北京、漢口、石家莊、保定、綏遠等地設立分支機構,至1929年在省內外設立分支機構40餘處。「章程上的規定,並無發行紙幣、經營產業這兩項,然而省行一成立,就迫不及待地印發鈔票,並經營地產,投資工業,攫取巨額利潤。」[2]該行發行壹角、貳角、伍角、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的銀元票(銀元兌換券),以後又發行輔幣劵、銅元劵票(銅元兌換券,為拾枚、貳拾枚、伍拾枚、壹佰枚、叄佰枚、伍佰枚),皆通稱「晉鈔」。晉鈔隨閻軍向外擴張曾流通到冀、察、綏三省及平、津兩市。 1930年底中原大戰閻錫山戰敗下野,晉鈔發行銀元票8種,實印數9062.45萬元,實發4701.44萬元;銅元券5種,原印數456.25萬元,實發數3,159,235吊100文,按市價4吊合銀洋1元,共折合銀元78.98萬元,銀元票和銅元券額合計發行4780萬元,準備金嚴重不足,晉鈔嚴重貶值,一元紙幣兌銀元七、八角暴跌至兌四、五分。山西省政府主席商震、山西省銀行總理高步青、財政廳長仇曾詒搞出抽籤兌現的辦法,中籤的號碼為:86、19、95,可以1元晉鈔兌1元現洋。隨後又抽出13個號碼,則是按2.5元晉鈔兌現1元現洋,即所謂「二五兌現」。當時市面上公開的現洋行市最高達到晉鈔30元換現洋1元。商震通過高步青兌現了75萬現洋後離晉投奔南京當局。

1932年初閻錫山重返山西執政,提出「造產救國」口號,擬制了《山西省政十年建設計劃案》。閻錫山察知原山西省銀行總經理高步青以落價省鈔套取省行庫存現洋,商震離晉時又讓商從省行提走現洋七十五萬元,於是令其一日之內交出一百萬現洋,待高交足現洋後又將其扣押起來,高步青被扣兩年後保出來,不久就病死。為「整頓晉鈔」改組山西省銀行,委任王驤為總經理,傅瑤為協理。1932年7月,遵照省銀行新章程,定省行為官營民監,以調劑全省金融,扶助經濟建設為宗旨,並承諾為鞏固業務,力矯前非,防止流弊起見,概不借墊軍政各費。改組後省行共有分行辦事處27所散佈各縣。資本定為國幣一仟二百萬元,由省政府分十年按月撥足,第一年每月十萬元,以後按年每月遞增十萬元。

根據南京國民政府於1935年的調查,山西省銀行的資本額為240萬元,為當時山西銀行業務的總資本額80%。[3]1935年實行法幣改革後,閻錫山宣佈「四銀行號」發行的紙幣停止兌現,另設「省鐵鹽墾四銀行號實物十足準備庫」,採用實物準備制度,由省政府和「晉綏財政整理處」從四行號借紙幣3000萬元購買物資作為實物準備。[4]此時省行行長王尊光。至1936年底,新晉鈔發行樂6291萬元。1936年紅軍東征攻入山西省內,山西省銀行紙幣的價格跌落約有一成,農村經濟枯竭,閻錫山才允許國民政府的金融政策推行,設立了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兩分行。

抗戰爆發後,由於閻錫山實控區地窄人少,加之四銀號在太原的印刷機器和票版落入日軍之手,日偽印發假鈔。閻錫山向重慶國民政府提出「整理晉鈔」,即原先發行的晉鈔不在繼續使用,新發省鈔投入流通。山西省民政廳長邱仰濬在給國民政府財政部的電報中稱:「查各行所發舊鈔,原來均有準備,自抗戰以來,大部挪墊軍費。新鈔印發,系因借墊軍費,所發此項鈔票,若責令地方整理,現實無此力量。若不整理,任令成為廢紙,有失政府信用」。財政部錢幣司的回電稱:「該項晉鈔,既無準備,流通價值又各地不同,印機票版,曾一度落入敵軍之手,實際印發若干,一時無從稽考。在戰爭未結束前,似無法加以整理」。「整理晉鈔」就這樣不了了之。1939年閻錫山自行決定發行晉鈔,原西北印刷廠廠長趙甲榮和該廠舊職工來陝西秋林鎮票濟村開設「晉興出版社」,印製發行紙質不佳、票版粗劣、幣面模糊的晉鈔,即民間俗稱「大花臉」的十元券、「二花臉」的五元券、「三花臉」的壹元券和「繞天飛」的壹角票。[5]第二戰區司令長官行營改為第二戰區司令長官部後,省鐵兩行號隨營辦事處改為省鐵兩行號聯合辦事處並以此名義發行小面額貳角伍分紙幣解決找零問題。除此之外還通過晉興出版社印製了大量的山西省銀行本票,並制定了《本票發行簡則》。

晉西事變後,晉鈔暴跌,變成廢紙,1940秋由於民眾拒絕使用新票而停止發行,共印發7788萬元。採取了田賦折收和大煙土撤收的辦法收回省鈔六千餘萬元,並仍由隨營辦事處裝箱保存,後隨營辦事處向吉縣轉移時,請准全部燒毀。所餘部分一千多萬元大部分由部隊領餉帶到晉東南、晉西北分散在社會。閻錫山改為在晉西南控制區各縣發行「合作券」流通,由「合作事業管理處」承辦。18個縣共發行700餘萬元。1941年總行移至山西吉縣克難坡。1943年夏晉省公款設立的晉綏地方鐵路銀號綏西墾業銀號併入省行,總行移設西安恢復營業。

抗戰勝利後總行遷回太原。對抗戰期間在晉西發行的鈔票不聞不問。[6]1947年5月閻錫山為了挽救危局,實行「平民經濟」,成立平民經濟執行委員會,採取十條措施,實行實物配售,規定吃飯等級,成立消費合作社,每人交股金「原法幣」6元。1元「原法幣」等於現法幣107143元。各種物價以此為準。非經「平執委」批准不得變動。但物價上漲更為強烈,零售物價指數比1946年上升1500倍。1948年3月7日山西省銀行重新改組,但對舊鈔收兌並未做什麼有效的工作。至1948年2月底省各銀號未收回發行券8762.66萬元,鹽業銀號92.27萬元。所有準備金因墊發軍費盡數提支,造成發行數等於省庫透支準備金數。閻錫山自知省城已不能守,積極向外轉移資財。據不完全統計,經省銀行轉往外阜的資財僅黃金一項即達9800餘兩。閻錫山在1949年3月29日飛離太原時,累計帶走資金合黃金11.5萬餘兩。[7]

1949年4月24日太原解放後,山西省銀行被中國人民銀行派出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太原市軍事管制委員會金融接管組接收。[8]

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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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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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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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楊志偉. 《诬枉了前贤的“剖腹验花案”》. 《天津檔案》. 2017, (003): 39 [2021-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4). 
  2. ^ 李永福:「解放前山西省銀行存在的合法性考證」,《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2000年第8期,第81-83頁。
  3. ^ 山西通史編委會. 山西省史志研究院 , 編. 山西通史卷七. 中國大陸: 山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1年6月 pages =103. ISBN 7-203-04276-6 (中文). 
  4. ^ 郝麗萍:「『晉鈔』在山西的始末」,《晉陽學刊》1998年第3期,第90-93頁。
  5. ^ 「鼓樓街金融舊事」,《山西日報》2020年6月5日第12版。[失效連結]
  6. ^ 劉峰搏:「民國時期『晉鈔』的發行及其影響」,《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年9月第5期,第1-5頁。
  7. ^ 陝西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山西金融志》第213頁,1984年版。
  8. ^ 中國人民銀行山西省分行、山西財經學院金融編寫組:《閻錫山和山西省銀行》,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