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張(?—?),孔氏,春秋時期鄭國的大夫,曾祖父鄭穆公,祖父子孔(公子嘉),父親公孫泄

孔張
本名姓:
氏:孔
名:張
國籍
活躍時期春秋
知名於鄭國大夫
父母父:公孫泄

前526年三月,晉國韓宣子到鄭國聘問,鄭定公設享禮招待他。子產告誡大家說:「如果在朝廷的享禮上有一個席位,就不要發生不恭敬的事!」孔張後到,站在客人中間,主管典禮的人擋住他,去到客人後邊,主管典禮的人又擋住他,他只好到懸掛樂器的間隙中待着。客人因此而笑他。[1]

享禮結束後,鄭國大夫富子勸諫說:「對待大國的客人,是不可以不慎重的。難道說被他們笑話了,而他們會不欺負我們?我們樣樣都能做到有禮,那些人還會看不起我們。國家沒有禮儀,憑什麼求得光榮?孔張沒有站到應該站的位置上,這是您的恥辱。」[2]

子產發怒說:「發佈命令不恰當,命令發出後沒有信用,刑罰偏頗不平,訴訟放任混亂,朝會有時失去禮儀,命令沒有人聽從,招致大國的欺負,使百姓疲憊而沒有功勞,罪過來到還不知道,這是我的恥辱。孔張,是鄭襄公兄弟的孫子,子孔的後代,執政卿的繼承人,做了嗣大夫,他接受命令而出使,遍及諸侯各國,為國人所尊敬,為諸侯所熟悉。他在朝中有官職,在家裏有祖廟,接受國家的爵祿,分擔戰爭所需的軍賦,喪事、祭祀有一定的職責,接受和歸還祭肉,輔助國君在宗廟裏祭祀,已經有了固定的地位。他家在位已經幾代,世世代代保守自己的家業,現在忘記了他應該處的地位,我哪裏能為他感到恥辱?不正派的人把一切都歸罪於我這個執政的人,等於說先王沒有刑罰。你最好用別的事來糾正我。」[3]

參考文獻註釋 編輯

  1. ^ 《左傳·昭公十六年》:二月,晉韓起聘於鄭,鄭伯享之。子產戒曰:「苟有位於朝,無有不共恪。」孔張後至,立於客間。執政御之,適客後。又御之,適縣間。客從而笑之。
  2. ^ 《左傳·昭公十六年》:事畢,富子諫曰:「夫大國之人,不可不慎也,幾為之笑而不陵我?我皆有禮,夫猶鄙我。國而無禮,何以求榮?孔張失位,吾子之恥也。」
  3. ^ 《左傳·昭公十六年》:子產怒曰:「發命之不衷,出令之不信,刑之頗類,獄之放紛,會朝之不敬,使命之不聽,取陵於大國,罷民而無功,罪及而弗知,僑之恥也。孔張,君之昆孫子孔之後也,執政之嗣也,為嗣大夫,承命以使,周於諸侯,國人所尊,諸侯所知。立於朝而祀於家,有祿於國,有賦於軍,喪祭有職,受脤、歸脤,其祭在廟,已有着位,在位數世,世守其業,而忘其所,僑焉得恥之?辟邪之人而皆及執政,是先王無刑罰也。子寧以他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