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府 (安徽省)
明清安徽省行政区划
太平府,是明清兩代的一個府,位於長江下游南岸,轄區大致相當於今日安徽省的馬鞍山市及蕪湖市的長江東南岸轄境。
春秋時代此地湖泊草叢中鳩鳥眾多,被吳國命名為鳩茲,流經此地的長江一段,亦由此別名鳩江[1]。元朝時,為太平路。元末龍鳳元年(乙未年,1355年)六月,朱元璋政權改之為府。太平府在明代屬於南直隸,下轄3個縣:當塗縣(首縣)、蕪湖縣、繁昌縣。
清代江南省分立,江蘇、安徽各分行省後,太平府與安徽省的寧國府、池州府及江蘇省江寧府相鄰,與安徽省廬州府及和州直隸州隔長江相望。清代太平府:隸徽寧池太廣道。長江水師提督駐。領縣三:當塗縣、蕪湖縣、繁昌縣[2]。1912年(民國元年),撤廢太平府。
參考文獻 編輯
引用 編輯
來源 編輯
- 史書
- 《明史·志第十六·地理一》
參見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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