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欽鄰(?—1674年),字鄰臣,號江屏江南儀徵人。清朝官員。

生平 編輯

劉欽鄰為順治十七年(1660年)庚子科舉人,順治十八年(1661年)辛丑科進士。康熙八年(1669年),出任廣西富川縣知縣。康熙十三年(1674年),廣西將軍孫延齡響應吳三桂反清,攻陷平樂府,不久圍攻富川。欽鄰招募鄉勇守城,與敵軍對峙五十多天。同城把總楊虎夜引敵軍入城,欽鄰率領家丁力戰,殺敵三十餘人,終被敵軍捕獲,身受重刑,縛送桂林。孫延齡用官印誘降,欽鄰嚴詞拒絕,遂被羈押,在獄中賦絕命詩,自縊而死。[1]清廷追授太僕寺少卿,諡忠節。《清史稿》將其列入《忠義傳》。[2]

詩作 編輯

其《絕命詩》云:

城社丘墟不自由,孤燈囚室淚雙流。
已拼一死完臣節,腸斷江南親白頭。

《殉難詩》云:

反覆南疆遠,辜恩逆丑狂,
微臣猶有舌,不肯讓睢陽。[3]

延伸閱讀 編輯

[]

 清史稿·卷48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 編輯

  1. ^ 《池北偶談·卷六·談獻二》劉富川:劉欽鄰,字鄰哉,號江屏,其先江右人,籍揚州之儀真。順治庚子舉人,辛丑進士,筮仕廣西富川知縣。甲寅,賊陷富川,劉不屈,死之。兩廣總督疏聞,得旨:劉某忠憤死節,深為可憫,應得恤典,從優議奏。予在揚州時,劉初釋褐,識其人,恂恂儒素,而大節如此,可敬亦可哀也。適見徐御史敬庵(旭齡)疏云:守土者,必有城存與存、城亡與亡之義,然後可以固封疆;敵愾者,必有寧使進尺、勿使退寸之心,然後可以克大敵。今賊來則以請兵救援而出,賊退又以隨兵進剿而入。守令逃竄,而委責任於將弁;將弁怠弛,而望恢復於禁旅。又云:國家深仁厚澤,培養臣工三十餘年,承平日久,文武燕安,綢繆牖戶之計不深,故捐軀徇國之志不決。昔安史之亂,杲卿力徇河北,故十七郡皆歸朝廷。淮蔡之平,裴度誓不與賊俱生,不浹月而掃清巨寇。臣就目前事勢而論,立欲削平僭逆,必先振刷紀綱云云。真藥石之言也。
  2. ^ 清史稿·列傳二百七十五·忠義二》
  3. ^ 王士禎《漁洋詩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