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汝霖(1895年—1985年3月7日),字沐波黑龍江省湯原縣人。中華民國銀行家、實業家、政治人物。[1]

傅汝霖
個人資料
出生1895年
 大清吉林將軍湯原縣
逝世1985年3月7日(1985歲—03—07)(90歲)
 美國紐約
國籍 大清(1895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年)
 中華民國(?年–1985年)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生平[2][3][4][5] 編輯

民治主義同志會 編輯

傅汝霖畢業於北京大學[6]在校期間,1922年春,北京大學的九個學生發起成立民治主義同志會。這九人是王汝(後改名王崑崙)、傅汝霖、鍾汝中(後改名鍾天心)、陳兆彬(後改名陳君朴)、鄒德高(明初)、陳銘德譚克敏袁世斌姜紹謨。他們先行創辦周刊《民生》。他們標榜「民治主義」,即「德莫克拉西」。1922年冬,北京學生發起「驅彭運動」,驅逐教育部長彭允彝,北京學聯決定派四位代表赴上海運動各界響應。王崑崙為四位代表之一,在辦理完公務後,由謝持(時任孫中山的秘書長)介紹,再次拜見孫中山,表示民治主義同志會同仁願加入中國國民黨。當即經謝持、張繼為介紹人填具志願書,經孫中山同意,民治主義同志會集體加入中國國民黨。由此,傅汝霖成了中國國民黨黨員。民治主義同志會在北京常同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鬥爭,《民生》周刊持右翼立場。[7]

後來,民治主義同志會負責人傅汝霖被指定為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1924年1月參加大會。[7]1924年1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一屆候補中央執行委員。[8]1925年,傅汝霖出席了西山會議[7]1925年11月,任西山會議派第一屆候補中央執行委員。1925年11月23日,派為京滬粵執行部委員。1926年4月,當選為西山會議派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8]民治主義同志會也為西山會議進行宣傳。直到後來國民革命軍北伐,民治主義同志會的《民生》周刊停刊。此後民治主義同志會部分人員投靠孫科,如鍾汝中(後更名鍾天心,後來任孫科的秘書長及國民政府水利部部長)、陳兆彬(後更名陳君朴)。[7]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 編輯

1927年9月16日,傅汝霖被推定為中央特別委員會候補委員及青年部成員。1930年8月7日,選為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北平)宣傳部委員。1931年5月任廣州非常會議政府政務委員會委員。1931年12月29日選任中國國民黨第四屆候補中央執行委員,並為中央民眾運動指導委員會主任。1932年5月4日至1933年1月12日,連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第二、三屆立法委員。1934年1月29日,任國民政府內政部常務次長,1935年3月1日免職。1935年11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五屆候補中央執行委員。[8][6]1935年12月31日,任全國經濟委員會揚子江委員會委員長。[8][9][6]

1934年,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南京成立,由行政院延聘李濟葉恭綽黃文弼傅斯年朱希祖蔣復璁董作賓滕固舒楚石、傅汝霖、盧錫榮馬衡徐炳昶等為委員,並指定傅汝霖、滕固、李濟、葉恭綽、蔣復璁為常務委員,以傅汝霖為主席。該委員會於1934年7月12日在行政院召開成立大會。[10]

1933年中央博物院籌備處成立後,首先進行選址工作,制定了《中央博物院籌備處暫行規則》。1934年,按照此規則第三條成立了中央博物院建築委員會,委員長為翁文灝,委員為張道藩、傅汝霖、傅斯年丁文江李書華梁思成雷震李濟等。[11]

銀行巨頭 編輯

傅汝霖還曾任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處長。1935年,傅汝霖參與幣制改革。1937年3月,中國實業銀行改組為官商合辦銀行,傅汝霖任董事長,增設信託部及分支機構。抗日戰爭爆發後,中國實業銀行遷往武漢,再遷重慶華西興業公司因擴建華聯鋼鐵廠,尋求國民政府提供貸款,孔祥熙乃派傅汝霖作為代表與之商談。1939年7月,中國銀行中央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及國民政府經濟部、四川省政府、中國實業銀行加入投資,同華西興業公司合組中國興業公司,傅汝霖任總經理,後因該公司虧損,傅汝霖於1944年1月辭職。1941年,傅汝霖在重慶胡子昂等人發起創辦華康商業銀行,宗旨為「扶助工礦,發展外銷物資」。[1]

1941年,傅汝霖任行政院水利委員會常務委員。1945年5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抗日戰爭勝利後,任重慶中國興業公司董事長。[8]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實業銀行總行遷回上海,傅汝霖仍任董事長。[1]

1946年11月,傅汝霖當選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7年,當選為立法院立法委員。1947年5月,任全國經濟委員會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赴香港。1949年冬,在香港主持中國實業銀行。[1]

1950年11月30日,以附逆經各方向立法院檢舉有據,並經立法院決議以一會期不出席論,註銷立法委員名籍[12]

後來,應美國紐澤西州天主教西東大學邀請,從事研究工作,出版所撰《赤潮記》[13]。晚年隱居美國紐約。1985年3月7日,傅汝霖病逝。[1]

著作 編輯

  •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編譯,各國文物保管法規匯編,南京: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1935年[14]
  •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編譯,各國文物保管法規續編,南京: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1935年
  • 傅汝霖,查勘揚子江復工程及南京至家昌聞水道報告,1936年,鉛印本
  • 傅汝霖,揚子江水利委員會整理後方水道之經過,載 唐潤明、胡懿 編,抗戰時期大後方經濟開發文獻資料選編,重慶出版集團、重慶出版社,2012年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顧關林、姜天鷹,中國十銀行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25頁
  2. ^ 「傅汝霖;沐波;年四十一歲(公曆1896年生);黑龍江湯源人;曾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內政部次長、立法院委員。現為中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中央銀行經濟研」《上海工商人名錄》(1936)
  3. ^ 「傅汝霖先生,現年五十三歲,黑龍江湯源人,國立北京大學畢業,曾任中國國民黨歷屆中央執行委員,國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員,內政部次長,揚子江水利委員會委員長,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處長。現任市參議員,中國實業銀行董事長等職,氏黨國碩彥,社會名流,盡瘁國事,訏謨丕顯,年來功成身退,致力於金融事業,牛刀小試,成就殊多。中國 實業銀行之有今日,實氏策劃主持之功也」。《上海時人誌》(1947)
  4. ^ 「傅汝霖字沐波年三十六歲吉林長春人曾任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當代中國名人錄》(1931)
  5. ^ 「傅汝霖,字沐波,1894年生,黑龍江湯源人,國立北京大學經濟系畢業,歷任內政部次長,立法院立法委員,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處長,揚子江水利委員會委員長,中國興業公司總經理」。《上海工商人物誌》(1948)
  6. ^ 6.0 6.1 6.2 邵元沖日記:1924~193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09頁
  7. ^ 7.0 7.1 7.2 7.3 范体仁,记“五四”运动前后北京若干团体,载 全国政协编,文史资料选辑 第六十一辑,1979年. [2013-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8. ^ 8.0 8.1 8.2 8.3 8.4 劉國銘主編,中國國民黨百年人物全書(下),團結出版社,2005年,第2300頁
  9. ^ 郭卿友主編,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誌(上),甘肅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41頁
  10. ^ 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91頁
  11. ^ 博物館研究2009年第1期,第225頁
  12. ^ (一)商業東區立法委員朱惠清、陝西省第一區立法委員周伯敏、福建省第一區立法委員何遂等三人附逆通緝,依法應註銷名籍,並依法以各該區候補人呂蒼岩、翟文鳳、石磊三人分別遞補,惟候補人行蹤不明,俟查明後另案辦理。(二)四川省第六區立法委員高新亞、商業東北區立法委員傅汝霖、陝西省第一區立法委員鄭自毅、福建省第一區立法委員劉通等四人附逆,經各方向立法院檢舉有據,並經立法院決議以一會期不出席論,電知本部,依法應註銷名籍,依次以各該區候補人許大川、馬俊德、張廷鏞、林可璣等四人分別遞補。(三)廣東省第五區立法委員梁寒操、商業東區立法委員駱清華兩人居留港澳,經立法院決議以一會期不出席論,依法應註銷名籍,並依次以各該區候補人梁朝威、潘士浩遞補,(39)台統(一)字第284號(39.11.30),總統府公報第271號
  13. ^ 王鶇賓等主編,《東北人物大辭典》第二卷下冊,遼寧古籍出版社,1996.12,第1640頁
  14. ^ 有的資料不知道傅汝霖其人,誤將傅汝霖作為翻譯家傅雷的筆名,將《各國文物保管法規匯編》歸於傅雷的譯作,實屬錯誤。見沈平子,「傅汝霖」非傅雷筆名辨,博覽群書2012年12期
   中國國民政府
前任:
(創設)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委員長
1934年—?
繼任:
前任:
(創設)
揚子江水利委員會委員長
1935年12月31日—1939年?
繼任:
張含英
(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