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允誠(?—1661年),浙江湖州府南潯鎮人,明末清初人物。

生平 編輯

莊氏原居吳江之陸家港[1],允誠時始徙遷南潯,成為巨富。

莊廷鑨明史案 編輯

其子莊廷鑨因眼盲,效法「左丘失明,厥有《國語》」,請人寫了一本「明史」。不久病亡。莊允誠於順治十七年冬(1660年)將書刻成,即行刊書《明史輯略》(《明書輯略》)。順治十八年(1661年)為歸安知縣吳之榮告發,鰲拜責令刑部滿官羅多等到湖州徹查,並嚴厲處置涉案的相關人士。莊允城被逮捕上京,因不堪笞杖,死於獄中。後被碎屍。次子廷鉞亦被斬殺。

家族 編輯

有弟莊允坤莊允埰。有二子廷鑨、廷鉞

參考資料 編輯

  1. ^ 《明朝莊氏族譜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