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協定是1900年10月16日兩國簽訂的關於中國問題的協定,亦是英德兩國瓜分揚子江流域的協定。[1] 此協定屬於門戶開放政策的一種,亦與1899年美國國務卿海約翰提出的門戶開放政策遙相呼應。


協定背景 編輯

19世紀末20世紀初,世界各地已被列強瓜分殆盡,而「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已經瓜分完畢的時候,爭奪這些半獨立國的鬥爭一定會特別尖銳起來[2]」。中國當時就屬於半獨立國,內部抵抗列強侵略的運動也愈演愈烈,1900年前後更是爆發了義和團運動,這使得列強需要一種新的方式去維護其在華利益。

主要內容 編輯

兩國協定概要如下[3]

  1. 將中國之江河及沿海各口岸各國貿易及其他正當經濟活動,自由開放,毫無差別,此為列強之共同永久利益;兩國政府相約凡其勢力所能及,對於一切中國領土均應遵守此原則。
  2. 德帝國政府與英女王陛下政府不得利用現時之紛擾在中國獲得任何領土利益,其政策應以維持中國領土不變更為指歸。
  3. 若他國利用中國現時之紛擾,無論用何種方式,欲獲得領土利益時,兩締約國關於為保護本國在華利益所采之步驟應保留初步之諒解。
  4. 兩國政府應將本協定通知其他關系列強,如奧,法,意,日,俄,美等國,並請其接受本協定所采原則。

相關條目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二十世纪十月大事回放. 吾喜雜誌. [2014-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22). 
  2. ^ 《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列寧選集》第二卷,頁802。
  3. ^ 《德國外交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擇》第二卷,商務印書館 1960 孫瑞芹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