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和委員由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75年1月17日選出。共有168名組成人員,其中委員長1名,副委員長22名,秘書長1名,委員144名。任期由1975年1月至1978年3月,期間共召開4次會議。常委會組成情況如下:[1]

組成人員 編輯

其他工作人員 編輯

歷次會議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 第二號,人民日報1975年1月19日,第2版
  2. ^ 遵照毛主席黨中央的指示國務院提出建議人大常委會決定特赦釋放全部在押戰爭罪犯,人民日報1975年3月19日,第1版

外部連結 編輯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