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口法學院,又稱漢口法政學院私立漢口法學院,是1946年至1949年間於中華民國漢口市設立的一所法學院。初稱湖北法學院,原系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檢查官所創辦。[1][2]該學院一說於1949年被合併進入武漢大學[2],另一說為自行解散[1]

院徽

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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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萬鼐,漢口法學院法學系畢業,台灣學者,編纂有《全明雜劇》。[3]
  • 黃煥如,漢口法學院教授。曾任《新民報》、《中山日報》總編;抗日戰爭時期任國民黨漢口特別市黨部書記長。戰後繼任漢口特別市黨部委員、書記長、漢口市參議會副議長。1947年當選為立法委員,1949年去台灣。[4]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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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湖 北 高 等 教 育. [2012-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02-10). 
  2. ^ 2.0 2.1 武汉市志(1840-1985) > 教育志 > 目录 > 高等教育. [2012-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08). 
  3. ^ 陳萬鼐. [2012-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0). 
  4. ^ 黄焕如. [2012-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