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呾理迦
摩呾理迦(梵語:mātŗkā;巴利語:mātikā),又作摩怛理迦、摩窒里迦、摩帝利迦、摩呾履迦、摩得勒伽、摩夷等,意譯為母、母經、本母、智母、持母、行母、論母、行境界等;謂「於諸經論中反覆研核諸法性相,以闡明佛之真正教義者」,即標立名目而作釋文(標目作釋)的章法[1][2]。
詞源 編輯
梵語mātŗkā和巴利語mātikā皆來自詞根māt-,意為母親、母系,和英語mother、拉丁語mater同源,故翻譯成「母」;此處的母有「根本從此引生」的意思[2]。
概論 編輯
摩呾理迦有兩種[2]:
其他 編輯
《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的「目得迦」,其原語是muktaka,而非摩呾理迦mātŗkā。
注釋 編輯
- ^ 1.0 1.1 梵語mātŗkā,巴利語 mātikā。又作摩怛理迦、摩窒里迦、摩帝利迦、摩呾履迦、摩得勒伽、摩夷。意譯為母、本母、智母、行母、論母、行境界。乃指於諸經論中反覆研核諸法性相,以闡明佛之真正教義者。故摩呾理迦為十二部經(佛所說之經典,依其內容、形式不同,而分為十二類)中之優波提舍與三藏中阿毗達磨藏之總稱。據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一載,諸經中,世尊分別諸法性相,反覆解說其義者,稱為摩呾理迦;又諸聖弟子證諦理、闡論諸法性相之論述,稱為阿毗達磨藏,亦稱摩呾理迦。玄應音義卷十六、卷二十三謂因摩呾理迦可生智與行,故譯作母。瑜伽論記卷五上(大四二·四○三中):『摩怛履迦雲本母,集諸經義論議明之,出生諸經別所詮義,故名本母。』
此外,南傳佛教之論書中,置於一論或一章之首,用以揭示基本綱要者,亦稱為摩呾理迦。[摩訶僧祇律卷十三、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十四、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參閱『阿毗達磨』3641、『優波提舍』6404) - ^ 2.0 2.1 2.2 [[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三節. [2018-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