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師旦(?—?),字句嵕湖廣德安府應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初任永川縣知縣,旋調巴縣,考最,授浙江道御史,巡按宣大[1],上言振紀綱十事,糾代府[2],紓商困,劾貪弁[3],轉江南督學[4],奏罷納資入學,士林稱之。天啟元年(1621年)升大理寺左寺丞[5],官至太僕寺少卿[6]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四十二》:萬曆四十四年二月,命福建道御史楊州鶴巡按四川,浙江道御史周師旦巡按宣大,江西道御史薛貞巡視山海,廣西道御史韓浚巡視京營。
  2.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五十五》:萬曆四十五年三月丁亥,禮科給事中余懋孳奏代王以溺愛之私,聽細人之謀,舍長子鼎渭,立少子鼎莎,屢經廷臣會議紏駁,渭母裴氏之非濫也,莎母張氏之非嫡也,則倫序當正,而鼎莎不得終立也明矣。前部疏條議,典制中有鼎莎蚤須改正一叚,得旨俱依擬行,是明以改正諭之矣。經今五年,執迷愈甚,按臣周師旦多方勸導,而堅拒如故,豈特蔑視 君命,抑何不自愛若此。乞奮 乾剛,立決數年未決之案,並究群奸,以絕亂本。疏入不省。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六十八》:萬曆四十六年四月,直隸巡按周師旦以假姓冒襲,參宣府前衛鎮武張仲奇等充軍千戶張世舉揭黃,不許子孫世襲,從之。
  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六十九》:萬曆四十六年閏四月庚申,以福建道御史梁州彥為北直提學御史,浙江道御史周師旦為南直提學御史。
  5.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九》:天啟元年四月,升提學御史周師旦為大理寺左寺丞。
  6. ^ 《湖廣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