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中孚(?—?),鄱陽人[1],長居楚州,唐朝詩人。大歷十才子之一[2]

生平 編輯

早年客居鄱陽[3]出家當道士[4],後還俗。大曆年間,至長安,登博學宏辭科,授官校書郎,後任萬年縣尉,與盧綸韓翃錢起司空曙等有詩名。李端稱其「眾口宗詩伯」。[5]興元元年(784年)由司封郎中、知制誥為諫議大夫,歷翰林學士,貞元二年(786年)任戶部侍郎、判度支兩稅。[6]貞元四年八月,由權吏部侍郎中書舍人[7],不久卒。[8]有詩一卷,已佚。[9]全唐詩》存其詩僅一首,《全唐詩續拾》補詩一首。

注釋 編輯

  1. ^ 《新唐書·藝文志·丁部集錄別集類》
  2. ^ 姚合《極玄集》和《新唐書·盧綸傳》
  3. ^ 《全唐詩》卷295吉中孚名下注為鄱陽人,不確。
  4. ^ 盧綸在《送吉中孚校書歸楚州舊山》詩題下註:「中孚自仙宮入仕。」(《全唐詩》卷二六七)
  5. ^ 李端《送吉中孚拜官歸楚州》
  6. ^ 《重修山陽縣誌》載:「吉中孚少為道士,後登博學宏辭科,授校書郎,與盧綸、韓翃、錢起、司空曙、苗發、崔峒、耿湋、夏侯審、李端俱以詩名,號大曆十才子。貞元初,知制誥,與陸贄、韋執誼、吳通元等同視草,官至戶部侍郎。妻張氏,亦工詩。」《中國文學家大辭典》載吉中孚於「建中元年(780)為萬年尉,遷司封郎中、知制誥。貞元二年(784)以本官充翰林學士,六月改諫議大夫。」
  7. ^ 《舊唐書》卷十三〈本紀〉第十三
  8. ^ 據《舊唐書》「盧簡辭附」所載:「貞元中,吉中孚為翰林學士、戶部侍郎,典邦賦,薦綸於朝。會丁家艱,而中孚卒」。可推算其大約卒於貞元中後期(795年-798年)。
  9. ^ 《新唐書·藝文志四》著錄其詩1卷。

參考書目 編輯

  • 唐才子傳》卷四
  • 傅璇琮《唐代詩人叢考·盧綸考》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