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思(1147年—1220年),正甫齊齋湖州歸安(今浙江省湖州市菱湖鎮射中村)人。

乾道二年進士淳熙四年(1177年)爲瑞州判官[1]淳熙五年(1178)中博學宏詞科。累遷秘書郎,除著作郎翰林權直。累遷將作少監[2]。因忤史彌遠,出知鎮江府,移福州嘉定元年(1208)史彌遠拜右丞相翰林權直陳晦起草「制書」,其中有「昆命元龜,使宅百揆」之語,倪思認為這是「之文」,「請貼改麻制」。史彌遠唆使陳晦彈劾倪思「僭論麻制,鐫職而罷,自是不復起矣」。嘉定十三年(1220年)卒,文節。著有《班馬異同》、《經鑰鉬堂雜誌》、《重明節館伴語錄》。

注釋 編輯

  1. ^ 明正德《瑞州府志》卷七
  2. ^ 《南宋館閣續錄》卷八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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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98》,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書目 編輯

  • 《宋史》卷398《倪思傳》
  • 《鶴山集》卷八五《倪公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