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介英語:talent agent),也稱簽約中介英語:booking agent),是代表人才和公司雙方行使談判、簽約等權利的人物,中介的對象主要包括但不限於演員導演製片人音樂家模特運動員作家編劇播音員記者,以及其他從事文字創作、娛樂工作或廣播業務的各行各業人員和機構。

人才中介還要負責維護、支持並拓展客戶的利益。[1]

職業的人才中介機構基本分為兩種,一種是搭建部門人才架構,為企業物色人才的專向中介服務;一種是統括發展,為多個客戶同時代理的中介。從業者有的基本上只代理一個專業,或完全只代理一個專業,例如造型設計中介、商業人才中介、文學出版中介、評論解說中介、廣播電視中介、體育運動中介、音樂製作中介及其他各種中介服務,都是術有專攻的從業者。

演藝圈的經理人 編輯

在美國,演員的中介通常會從演員工會抽取演員所得的10%作為報酬,之外的工作最高則可達到20%。演員在獲獎時也通常會選擇中介人、宣傳人、經紀人和律師作為自己感謝的對象。那些負責簽署各種各樣合約的全職人才中介,也被稱作經理人。 [2]

延伸閱讀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审批与管理 - 中国徐州. [2015-04-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2006年6月號「日経エンタテインメント!」(日経 BP社)66、67頁、「成功も失敗も自己責任。ブレイン選びが分かれ道」よ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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