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昌胤(1603年3月17日—?年),字尔祚,号再王四川顺庆府西充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庞昌胤

大明无锡知县
籍贯 四川顺庆府西充县
字号 字尔祚,号再王
出生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二月初五日(1603年3月17日)
逝世 卒年不详
出身
  • 天启七年丁卯科四川乡试第66名举人
  • 崇祯十年丁丑科会试第290名
  • 崇祯十年丁丑科殿试三甲240名进士

生平 编辑

习《易经》。天启七年丁卯科四川乡试中式举人,崇祯十年(1637年)登丁丑科进士,于吏部观政,崇祯十二年(1639年)授无锡县知县[1],当地本来厚待诸生,有田者可免豁免钱粮,无田者就分发银两。他因为分发银两不及时,遭诸生逐出县[2],崇祯十五年(1642年)改任嘉定县知县[3]

家族 编辑

曾祖庞义,祖庞士贤,父庞淳〔恩贡〕。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庞昌胤,曾祖义,祖士贤,父淳〔恩贡〕,再王,易一房,癸卯二月初五日生,西充县人,丁卯六十六名,会二百九十名,三甲二百四十名,吏部观政,己卯,授无锡知县”,《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履历便览》
  2. ^ 明季北略·卷18》:明季无锡诸生,每岁免粮银五钱,无田可免者,则与之银,谓之叩散米。待士可谓厚矣。时,知县庞昌允,字尔祚,号再王,四川顺庆府西充县人,崇祯丁丑进士,米不时发,诸生杜景燿等,约同学庞昌允出西门,故事县令出门,即不得复入。时诸生以纸大书云:逐出无锡知县一名庞昌允不许复入,用朱笔傍竖,粘于芦席为牌擎之。将吏役笞散,扶昌允出即闭门。昌允诉于抚臣,抚臣调为嘉定令,久之,止逮五六人革其衿,竟不置重典,亦异也。此虽庞令之过,而诸生之横,亦太甚矣。时以流寇蹂躏江北,而江南频年洊饥,故当事姑息如此。不四年,役隶威如衿士,非复昔日优文之象矣。迨顺治十七年庚子,抚臣朱国治,以钱粮事奏销,三吴绅衿多黜,是势极而反,天盖有以报之也。
  3. ^ 《嘉定县志》
官衔
前任:
赵昱
明朝无锡县知县
1639年-1642年
继任:
郭佳胤
前任:
倪长圩
明朝嘉定县知县
1642年-1644年
继任:
曹克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