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待聘(1555年—1626年),字廷珍,号海虞南直隶苏州府常熟县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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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历知乐清、上虞、分宜三县,皆有遗爱。升刑部主事,转工部郎中,管节慎库,勾稽出入,洗手奉职。迁湖广佥事,分守荆南,当奢酋驿骚,缮兵庇饷,山南晏然。升陜西按察副使,巡抚乔应甲魏忠贤意,追故侍郎王之采赃,期旦夕办。待聘故缓其狱,与应甲抗不少屈,寻引疾归。著有《雁山志胜》。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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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祖徐栻,工部尚书。从弟徐待任,字廷葵,万历丙午举人,知沔阳州。楚藩中涓杀人,捕置诸法。相国子夺民田,视其质剂,断归民。会待调分守荆南,未及调卒[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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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苏州府志》
官衔
前任:
袁业泗
明朝乐清县知县
1601年—1604年
继任:
黄维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