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号驱逐舰

太湖号护航驱逐舰(舷号:DE-25)是中华民国海军的一艘太字号驱逐舰,前身是美国海军坎农级护航驱逐舰布里曼号(USS Breeman (DE-104))。

太湖号驱逐舰
太湖舰 (DE-25)
概观
舰种护航驱逐舰
拥有国 中华民国
舰级太字号驱逐舰
代号舷号:DE-25[1]
制造厂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德拉佛公司英语Dravo Corporation
动工1943年3月20日
下水1943年9月4日
服役1949年1月
退役1975年5月11日
现况退役拆解
技术数据
排水量1,240长吨(1,260公吨)
全长306英尺(93米)
全宽36英尺8英寸(11.18米)
型深8英尺9英寸(2.67米)
动力
最高速度21节(39千米每小时)
续航距离10,800海里(12节)
乘员军官15人,士兵201人[2]
武器装备

舰历 编辑

美国海军 编辑

该舰以海军水手乔治·布里曼 (George Breeman)命名,他因在奇尔沙治号战舰( BB-5)炮塔爆炸事件中表现出的非凡英雄行为而被授予荣誉勋章。 Breeman (DE-104) 于 1943 年 3 月 20 日在特拉华州威尔明顿的Dravo Corporation造船厂安置龙骨;1943 年 9 月 4 日下水,由已故布里曼上尉的侄女玛丽·布里曼·谢尔盖尔夫人掷瓶,并于 1943 年 12 月 12 日服役。 1944 年 1 月 11 日,她开始了前往百慕达周围海域的试航。于 2 月 1 日完成训练。2 月 16 日,布里曼作为第 48 护航分队 (CortDiv) 的一员从切萨皮克湾出发。在随后的日子里,布里曼号和其它同级舰在大西洋执行护航任务和猎杀潜艇的任务,也负责载运各种物资直到二战结束。 布里曼号于 1946 年 4 月 26 日退役,停泊在大西洋预备舰队绿湾泉群中。

中华民国海军 编辑

接舰官兵于1948年(民国37年)8月1日从上海出发赴美接舰。布里曼号改名为太湖军舰,在维修舰体及官兵训练后,于1949年(民国38年)4月启程返国,途经夏威夷于5月13日返抵高雄左营基地。首任舰长江叔安上校。[3]

1953年(民国42年)8月17日至26日,马纪壮海军少将率领丹阳舰、本舰及太昭舰至菲律宾马尼拉访问。

1954年(民国43年)5月11日,本舰与丹阳舰太仓舰,截捕波兰籍高德瓦号货轮。

1955年(民国44年)2月,本舰与其它同级舰参与大陈岛撤退

1955年(民国44年)2月18日,与同级舰在台山列岛阻击解放军炮艇及登陆艇,为台山列岛海战

1958年(民国47年)八二三炮战期间,本舰掩护“鸿运计划”补给舰及登陆舰向金门运补。

因舰体老旧及武器装备不符需求,本舰于1975年(民国64年)5月11日除役。

参考文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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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台湾大学名誉教授应绍舜. 太湖軍艦. 
  2. ^ Tim Lanzendörfer. DE-99 Cannon class. The Pacific War: The U.S. Navy. [2021-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9). 
  3. ^ 王士珍. 第一任太湖軍艦艦長. 退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