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街摔死女童事件

2013年刑事案件

北京当街摔死女童事件发生在2013年7月23日晚间,案犯韩磊乘坐李明驾驶的白色轿车,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公交车站台附近,因为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韩磊随即将2岁的女儿从婴儿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事发之后韩磊和李明驾车逃离现场。3天之后(26日),被摔女童经过抢救无效死亡[1]。该事件当即引发了中国社会的震惊,在纷纷指责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有媒体反思,社会风气每况愈下泯灭了人们的良知和理性,是该事件背后的背景原因[2]

审判 编辑

案发之后,犯罪嫌疑人韩磊与李明都遭到逮捕。根据韩磊的父亲介绍,韩磊从小在单亲家庭长大,从小遭受到欺负,因此性格敏感易怒,并且喜欢摔东西发泄;在摔婴案发生之前,韩磊就有犯罪前科[3]。韩磊在庭审时辩解称,摔女婴不是故意所为,起初只为发泄而摔东西,并且不知道摔的是女婴;他也表示摔婴儿的行为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声称“哪怕说法律上不判处我死刑,我良心上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我已经没有活下去的信心了”,并且请求法院判处他死刑[4]

而被害人家属则拒绝接受赔偿,并且强烈要求法院判处韩磊死刑。韩磊的父母7次前往受害者家道歉未果,其中1次道歉时,韩磊的母亲被受害者家属追打摔伤[5]

2013年9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之后,韩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3年11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韩磊曾因为犯罪被判处以刑罚,仍不思悔改,在刑满释放9个月之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大,并且系累犯,因此维持二审死刑判决;李明因为故意窝藏韩磊并协助逃跑,同时在犯案时属于假释考验期间,被裁定撤销假释,以窝藏罪连同前罪未服满刑期合并判处5年有期徒刑[6]

2014年10月3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签署执行死刑命令,韩磊被执行死刑。据媒体报道,韩磊是被枪决处死,并且执行之前异常紧张[7][8]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北京摔死女童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中国新闻网.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2. ^ 新华网评北京摔婴案:人性何在. 新华网.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3. ^ 北京摔童案罪犯父亲讲儿子成长:爱摔东西发泄. 北京青年报.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28). 
  4. ^ 北京摔婴案主犯:最严厉处罚是良心的折磨. 京华时报.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5. ^ 北京摔童嫌犯父母7次登门道歉 母亲被追打摔晕. 法制晚报.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6. ^ 北京大兴摔童案上诉维持韩磊死刑判决. BBC.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29). 
  7. ^ 北京“大兴摔童案”凶手韩磊今日被执行死刑(图). 中新网. 2014-10-31 [2014-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31). 
  8. ^ 韩磊临刑前情绪紧张连抽两根烟(图). 扬子晚报. [2014-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