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制处理是是将动物尸体或废弃屠体、内脏、皮、骨或蹄等经由加工处理,分解成油脂蛋白质等可再利用之资源。在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细则定义以动物尸体、废弃屠体及其内脏血液等为原料,经加工化制为肥料饲料皮革及工业用油脂等之场所为化制场[1]

处理过程 编辑

经过称重,纪录动物尸体重量,然后卸至原料区集中,此后原料再进行切绞碎处理,减小物料粒径,切绞碎粒径在100mm以下,以利后续加工处理,于切绞碎后经高温蒸煮制成肉骨粉半成品,蒸煮作业为批次处理,一批最大处理量为15吨,蒸煮作业温度为140-180℃,压力7kg/cm2以下,连续蒸煮13~15小时,主要为杀菌及去除水分,国外化制场之灭菌处理,如丹麦德卡公司化制厂之化制原料灭菌处理,其作业温度133℃以上,压力3bar(3.059kg/cm2),且至少灭菌20分钟以上,且肉骨粉颗粒尺寸不能超过50mm(苏,2007)。在蒸煮后之粗料再经过翻炒搅拌,其作业温度为95-105℃,将粗料中的油脂软化为液态,然后进行油骨分离,蒸煮后之粗料温度约为100℃,可直接进行油骨分离,但因蒸煮批次作业最大量为15吨,油骨分离无法快速处理完15吨之粗料,因而在等待油骨分离作业时,粗料温度下降,所以在油骨分离前需再进行加热翻炒搅拌,将粗料中的油脂软化。在油骨分离后产出油与油渣及肉骨粉半成品,油与油渣再经过过滤,过滤后之油送至贮油槽贮存,最后装桶出厂,贩售给下游业者作为饲料用油或肥皂用油。过滤后之油渣则再回到油骨分离进行分离。肉骨粉半成品(肉骨饼)则经过粉碎细碎,然后装袋包装再出厂,贩售给下游业者作为饲料原料或肥料原料。

优点 编辑

将动物尸体或废弃屠体、内脏、皮、骨或蹄等未利用之资源经过加工处理变为可利用之资源,可达到农业永续经营之目标,较掩埋及焚化法之处理方式为佳

  1. ^ 研習日本動物屍體化製之處理流程及實務管理. 公务出国报告资讯网. [2017-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