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给外国人护照 (澳门)

葡萄牙發放的外國人護照

葡萄牙给外国人护照(葡萄牙语:Passaporte para estrangeiros emitido em Macau;英语:Passport issued to foreigners by Portugal)是葡萄牙政府发给在澳门殖民地的居民中尚未取得葡国国籍的中国籍、其他国籍和无国籍的人士的旅行证件,俗称C.I.。此证件在原计划在澳门回归后即告失效,但考虑有些持有该证件人士没有办法及时办理澳门特区护照往港旅游证[1],故中葡双方协议将此证有效期延长至2001年12月19日。[2]

葡萄牙给外国人护照
Portugal
Passaporte

Para Estrangeiros
签发机构澳门 澳门身份证明司
证件类型护照
用途出入境证件及身份证明
有效期最长2年
费用MOP$200.00

葡萄牙给外国人护照载明持有人可返回澳门及具有澳门居留权,护照内页是载明国籍的,但部分国家将C.I.的使用者视为无国籍,令申请签证变得麻烦,除了葡萄牙新加坡等少数国家向C.I.的使用者提供免签证待遇外,前往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需要预先办理签证。

申请资格 编辑

下列人士得成为外国人护照之权利人:[3]

a)获许可在澳门地区居留之人士,如系无国籍或其出生之国家在澳门或香港并无外交或领事代表处,又或能证实不能取得其他护照者;

b)在澳门地区以外之非葡籍人士,但须有获批给护照之特殊理由。

收费 编辑

该护照收费如下:[4]

个人护照或家庭护照 MOP$200.00
附注(以每一家庭成员计) MOP$50.00
加快费用(四十八小时内发出) MOP$150.00

相关条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澳门政府第11/92/M号法令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本证主要用于来往外国香港等地区。
  2. ^ 旅居海外澳门居民如何申办国籍公证.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02-27 [202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5). 
  3. ^ 澳门法令(澳门印务局): 第11/92/M号法令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澳门训令(澳门印务局): 第244/97/M号训令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