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辙(15世纪—16世纪),四川泸州直隶州纳谿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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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辙是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举人[2],正德九年(1514年)成进士,获授工部主事,监督修整乾清宫和整理北征军务都有功劳,升刑部员外郎,释放高墙宗室三百名,流放宦官党羽十二人,审讯太监潘朝诽谤楚王朱荣㳦钱宁江彬案件为时人推服,再陞郎中后因大礼议事件被杖降谪,回乡后曾疏陈县内疾苦,改正边粮、平均徭役、省去里甲,县人都深受其惠[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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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一百九》:白辙,纳谿人,正德进士,初授工部主事,督修乾清宫及整理北征军务皆有功,历升刑部员外郎,出高墙宗室三百名口、流宦寺党恶者十二人,奉命决楚藩潘朝之狱,并钱宁、江彬诸大逆,为时推服,曾疏陈本县民瘼,改边粮、均徭役、省里甲,邑人至今受其惠。
  2. ^ 嘉庆《四川通志·卷一百二十六·选举志五》:正德五年庚午科……白辙 泸州人
  3. ^ 嘉庆《纳谿县志·卷八·人物志》:白辙 正德甲戌进士,嘉靖初官刑部郎中,以议礼撼门下,诏狱受杖降谪,见《明史》列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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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庆《四川通志》·卷一百二十六·选举志五
  • 嘉庆《纳谿县志》·卷八·人物志
  • 《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一百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