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罕见(1938年),生于日治台湾台北州,企业家及政治人物,为林堉琪之妻,宏国集团的大家长,在1993年至1995年间获选为台湾百大富豪中第11名,亦为台湾之女性首富。1996年,宏国集团发生财务危机,其个人财富大幅缩减,但仍是台湾之女性首富。

谢罕见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38年(85—86岁)
日治台湾台北州淡水郡淡水街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林堉琪
儿女三子一女
经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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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罕见在20岁时与林堉琪结婚。1964年,林堉琪创办宏国建设,从事国民住宅的建筑工程,并因此快速累积财富。林堉琪于45岁时因直肠癌过世后,宏国集团由谢罕见接掌。在接管宏国集团后,谢罕见曾经是台湾女性首富。1982年,她出任德霖技术学院董事长。2000年,宏国集团爆发财务危机,积欠新台币605亿元,谢罕见与其子共同经营,历经15年后才将债务清偿完毕。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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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林堉琪育有三子一女(林鸿明林鸿道林鸿志与林瑞美)。

司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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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谢罕见因担任亲友向远东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新台币3亿余元之担保人,且其亲友未偿还债务,远东国际商业银行要求谢罕见清偿,她因此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后来,两方达成和解。[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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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琦珍. 宏國負責人被聲請宣告破產. 台湾苹果日报. 2003-06-21 [2016-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