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十九畏中医药学的配伍禁忌,部分药物混合使用,会增强其毒性反应或副作用,服用后会影响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根据中药的配伍原则,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目前,十八反、十九畏为临床上普遍认可的配伍禁忌。但历代著名医家常有违反十八反、十九畏的方剂,如张仲景的《金匮要略》就有 “甘遂半夏汤”,方中甘遂和甘草同用。有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故有人认为临床用药不应拘泥于此。总的来说,由于对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尚处于初期阶段,目前决定其取舍还为时尚早,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故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建议一般不应配伍使用。

金朝张元素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将“十八反”、“十九畏”编成歌诀,遂广为流传,相沿至今。

《十八反歌诀》 编辑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八反包括[1]

《十九畏歌诀》 编辑

“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十九畏包括:

硫黄朴硝水银砒霜狼毒密陀僧巴豆牵牛子丁香郁金川乌草乌犀角牙硝三棱官桂(肉桂)赤石脂人参五灵脂

参考 编辑

  1. ^ (清)郭佩兰. 本草汇. 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015.12: 108–109. ISBN 978-7-5132-29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