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巴林关系

中华民国—巴林关系(阿拉伯语:العلاقات البحرين جمهورية الصين‎),是指中华民国巴林王国之间的关系。两国无官方外交关系,但中华民国于巴林首都麦纳麦设立具大使馆功能代表机构

中华民国—巴林关系
双方在世界的位置

巴林

中华民国
代表机构
驻巴林台北贸易办事处
代表
代表 陈龙锦 大使[注 1][4]

政治 编辑

外交 编辑

 
蓝色国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对于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一案弃权,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其中包括巴林

人员互访(1987年至今) 编辑

仅列举部分名单:

巴林:商业暨农业部长[5]运输部英语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Bahrain)次长[6]内政部英语Ministry of Interior (Bahrain)次长[6]、内阁事务暨新闻部次长[7]、房屋暨农业部次长[8]、卫生部次长[9]、内政部交通局长[10]、督察长[7]

中华民国:副总统[11]外交部次长[6]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2]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长[13]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副局长[14]屏东县长[15]

代表机构 编辑

1977年2月11日,中华民国于巴林首都麦纳麦设立具大使馆功能中华民国驻巴林商务代表团英语Trade office(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Manama, State of Bahrain)。4月15日,正式成立。[16]

2005年1月28日,更名为台湾驻巴林王国商务代表团Trade Mission of Taiwan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注 2][16]

2017年7月12日,更名为驻巴林台北贸易办事处Taipei Trade Office in the Kingdom of Bahrain)。中华民国外交部指出巴林对“一中原则”表态,严重违反其自身承诺,并在中国大陆的压力下,坚持驻团须限期更名改掉台湾的名称,外交部表示不满与深切遗憾。[17][4]

经济 编辑

贸易 编辑

2012年11月15日,巴林规模最大批发零售花商(Singapore Flower)来台参加“2012年国际油元市场商机媒合会”,参访多家兰花业者,并对世芥兰业(SOGO)正式下单,开启兰花销往巴林市场。[18]

2015年5月31日,由经济部国际贸易局主办、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外贸协会)筹组的“2015年中东主力市场拓销团”在巴林首都麦纳麦举办贸易洽谈会,是近年来首度在巴林举办的拓销活动。巴林商工会主席在开幕式中表示,巴林欢迎台湾厂商前来拓销,并期待合资合作,开拓邻近国家市场(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19]

近年的两国贸易额,金额美元[20]
年分 贸易总额 年增减 排名 出口至巴林 年增减 排名 自巴林进口 年增减 排名
2018 248,522,834 20.510% 69 47,181,526 21.798% 89 201,341,308 38.006% 54
2019 269,988,633 8.637% 64 38,389,182 18.635% 92 231,599,451 15.028% 50
2020 246,033,116 8.873% 65 31,924,678 16.839% 91 214,108,438 7.552% 54
2021 299,189,335 21.605% 66 41,634,091 30.414% 91 257,555,244 20.292% 56
2022 227,101,880 24.094% 76 44,511,422 6.911% 95 182,590,458 29.106% 60
2023 165,135,031 27.286% 80 42,089,736 5.440% 90 123,045,295 32.611% 64

2023年的两国贸易项目如下:

出口至巴林的前10大项目为:小客车与其他主要设计供载客之机动车辆自动资料处理机及其附属单元、磁性或光学阅读机氯乙烯或其他卤化烯烃聚合物苯乙烯之聚合物;家具楼梯箱盒及类似品之卑金属制品;新橡胶气胎;切削金属用车床或酚醇;座物及其零件;塑料餐具厨房用具,其他家庭用制品与卫生保健或盥洗用具等。[21]

自巴林进口的前10大项目为:未经塑性加工;非环醇与其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或非合金钢制角或型;废料与碎屑;人造刚玉氧化铝氢氧化铝面包糕饼蛋糕饼干与其他烘制食品、圣餐饼、盛装药物用之空囊、封缄糯米纸米纸与其类似产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铝板、片或扁条;甲壳类动物;其他塑料板、片、箔、薄膜与扁条等。[22]

投资 编辑

截至2020年,两国无相互投资纪录。[23]

交流 编辑

合作 编辑

近年来,两国共同推动都市景观设计绿美化农园艺作物发展及粮食安全水产养殖繁殖发展等计划。[24][25]目前派驻农渔业技术专家协助巴林提升农渔业技术;另每年提供若干名额予巴林推荐人选赴台进修,以提升两国职业训练及研究的合作与交流。[15]

会展 编辑

驻巴林代表处在当地已举办多年“台湾电影文化节”。

2016年1月,外贸协会首度组团参加“巴林国际航空展英语Bahrain International Airshow”。[26]

协定 编辑

双边文件
日期 签署 备注
1987年2月16日 中华民国政府巴林国政府英语Politics of Bahrain农业技术合作协定》[27] [注 3]
1997年7月2日 《中巴航权协定》[13] [注 4]

签证 编辑

 
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巴林可以电子签证
 
巴林护照巴林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Bahrain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中华民国可以电子签证。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可至巴林内政部英语Ministry of Interior (Bahrain)国籍、护照与居留事务总局网站申请电子签证。许可后1个月内应入境巴林,逾期失效,停留期限依签证种类而定,可停留14-90天。巴林政府英语Politics of Bahrain禁止旅客携带违反伊斯兰教法物品入境。[29][30]

巴林护照巴林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Bahrain也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31][32]

交通 编辑

航空 编辑

客运 编辑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6月14日)[29]

注释 编辑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1][2]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3]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2. ^ 巴林国于2002年改为巴林王国。
  3. ^ 每两年以换函方式完成续约,自2013年底起,该协定效期期满改为自动延约两年。[28]
  4. ^ 中华民国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长与巴林运输部英语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Bahrain)政务次长在巴林签署。
  5. ^ 斜体 表示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而暂停台北航点。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4.0 4.1 駐外館處.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3-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31). 
  5. ^ 公众外交协调会. 巴林商農部長卡辛姆夫婦等一行五人.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88年6月18日 [2019年1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27日). 
  6. ^ 6.0 6.1 6.2 《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3). 
  7. ^ 7.0 7.1 《中華民國89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5). 
  8. ^ 《中華民國90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4). 
  9. ^ 《中華民國94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3). 
  10. ^ 《中華民國93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11. ^ 民國重要史事檢索. 国史馆. [2018-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5). 
  12. ^ 公众外交协调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友釗與巴林國商業農業部部長卡辛姆.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87年2月16日 [2019年1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26日). 
  13. ^ 13.0 13.1 《中華民國8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17). 
  14. ^ 《中華民國95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30). 
  15. ^ 15.0 15.1 《中華民國10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9-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4-02). 
  16. ^ 16.0 16.1 《中華民國100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5-17). 
  17. ^ 政治组. 巴林代表處遭改名 外交部表不滿與遺憾. 台湾英文新闻. 2017年7月12日 [2019年10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0月20日). 
  18. ^ 陈韵竹. 我國蘭花正式打開中東巴林市場. 经贸透视网. 2013年1月23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0月14日). 
  19. ^ 市场拓展处. 「2015年中東主力市場拓銷團」在巴林首都麥納瑪創造291萬美元商機. 经贸透视网. 2015年5月31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12日). 
  20.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21.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22.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23. ^ 双一组南亚及中东专案室. 巴林國家檔 (PDF).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2021年7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8月4日). 
  24. ^ 国际合作及经济事务司.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04年度報告(參、104年度我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執行概況)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6年4月22日 [2018年1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年7月24日). 
  25. ^ 国际合作及经济事务司.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05年度報告(參、105年度我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執行概況)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7年4月28日 [2018年1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年1月10日). 
  26. ^ 《中華民國105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9). 
  27.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30). 
  28. ^ 《中華民國102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6-11). 
  29. ^ 29.0 29.1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7). 
  30. ^ 電子簽證資訊.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8). 
  31.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32.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