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 talk:中華民國原法理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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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與Template: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合併之提議 编辑
- (+)支持:名義與實際均符合的1949年底前大陸時期建置既已不存,無須重複。--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2月15日 (五) 14:42 (UTC)
- (+)支持:理由同上,且目前政府均棄用此類行政區劃、也不再發行相關地圖,地理早已成為歷史。--ITWN(留言) 2013年3月19日 (二) 06: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