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芸四川蓬溪人,監生出身,是中國清朝官員。李芸於嘉慶19年(1814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李芸旋於嘉慶21年(1816年)署台灣府淡水廳大甲溪巡檢,成為中臺灣重要的地方官員。

前任:
宋楘
台灣府經歷
1814年上任
繼任:
徐鍔
前任:
'無'
大甲巡檢
1816年上任
繼任:
周承藻

參考文獻 编辑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台灣文獻叢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