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炳(?—?),北直隶真定府趙州隆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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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順天府鄉試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授朝邑縣知縣,其地东滨河,河西徙朝邑入蒲州者若干亩,炳为河灾议以复其地。凡有不便于民,悉请除之。治朝八年,政平讼理,以循绩转户部主事,督饷寧夏,复命充监兑官,请托不行,省粮户费以数千计。万历二十九年由工部都水司郎中河南按察司佥事,后陈情乞归,卒于家,祀乡贤[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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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赵州属邑志》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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