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州裁判法院


西澳州裁判法院(英語:Magistrates Court of Western Australia)是澳洲西澳州的一級法院,對刑事及民事事宜以及一系列行政事項具有司法管轄權。該法院設立於2005年5月,由西澳州雜項審訊法院(Court of Petty Sessions of Western Australia)、西澳州小額錢債審裁處(Small Claims Tribunal of Western Australia)及西澳州地方法院(Local Court of Western Australia)合併而成。

西澳州裁判法院
Magistrates Court of Western Australia
設立2005年
司法管轄權 西澳大利亚州
所在地巴富及該州其他地方
經緯度
法官選任方式總督在諮詢內閣後委任
設立法源西澳州議會英语Parliament of Western Australia《2004年裁判法院法令》(Magistrates Court Act 2004 (WA))
法官任期70歲強制性退休
網址www.magistratescourt.wa.gov.au
總裁判官

歷史 编辑

三個法院的合併遵循了西澳州法律改革委員會英语Law Reform Commission of Western Australia的建議。[1]

司法管轄權 编辑

該法院由西澳州《2004年裁判法院法令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設立。

組成 编辑

西澳州總督可以為法院委任裁判官。總督還可以委任總裁判官(chief magistrate)及多名暫委總裁判官(deputy chief magistrate)。

法庭通常由一名裁判官單獨開庭。但是,總督可以制定規例以准許一名或兩名太平紳士擔任法庭職務。

案件數量 编辑

每年約有43,000起民事案件送交法院存檔。

參考文獻 编辑

  1. ^ Second reading speech by WA Attorney General 4 December 2003

外部連結 编辑